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解讀
為更好地維護公民合法權益,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提高公共服務水平,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法規(guī),近日,公安部、中央綜治辦、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部、交通運輸部、中國人民銀行等八部門聯合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
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解讀
。下面是應屆畢業(yè)生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的解讀,歡迎大家參考借鑒。公安部會同中央綜治辦、國家發(fā)展改革委等7個部門制定了《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簡稱《公告》)!豆妗芬(guī)定,公民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積極主動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登記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此外,國家機關或者有關單位不得擅自復印、掃描、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證,并建立不良信用記錄人員“黑名單”制度。
公民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
省公安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隨著社會信息化、網絡化的快速發(fā)展,信息共享和信息開放的程度越來越高,居民身份證核查責任落實不到位,公民個人信息管理、使用不規(guī)范等問題,也對公民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造成了一定侵害。
《公告》要求公民有義務依法正確使用身份證,不得出租、出借、轉讓居民身份證,并增強安全保護意識,妥善保管居民身份證,防止丟失、被盜。公民可積極主動到公安機關申請換領登記指紋信息的居民身份證,可以有效防止被他人冒用,有利于保護個人信息安全,也有利于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不得擅自復印、掃描身份證
《公告》還對國家機關及有關單位使用公民身份證作出了規(guī)定,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應當當場核查居民身份證的人、證一致性,
不得擅自記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
不得擅自復印、掃描居民身份證,不得扣留或者抵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證。
公民應當堅決抵制擅自復印、掃描居民身份證或者扣押居民身份證的行為;應當建立健全公民個人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對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居民身份證記載的公民個人信息嚴格保密。對單位內部建立的公民個人信息存儲系統,要嚴格設定查詢權限,嚴格控制知悉范圍;要強化技術防護措施,嚴防信息泄露或者被竊取,
資料共享平臺
《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解讀》(http://m.msguai.com)。此外,還要建立不良信用記錄人員“黑名單”制度,對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個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記錄“黑名單”庫,并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時進行必要限制,推動落實聯合懲戒機制。
點擊閱讀:冒用他人身份證將被列入不良信用記錄人員“黑名單” 記得換證
歡迎廣大群眾積極向公安機關和有關主管部門檢舉偽造、變造、買賣、冒用居民身份證以及泄露、竊取、買賣、冒用公民個人信息等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予以嚴厲打擊。
問題解答
公安登記和旅館登記屬正常處理社會事務
哪些情況屬于擅自復印、掃描身份證?
省公安廳治安總隊相關負責人表示,身份證是市民在辦理社會事務中,用于證明自身身份的證件,也就是說,國家機關及相關單位在處理社會事務時,需要市民實名登記,可以索要、復印、掃描身份證。比如,旅館實名登記旅客信息、公安局登記人口信息等。
另一方面,除了實名登記外,其余在沒有必要認證身份的情況下,國家機關及相關單位就不得在未經市民本人同意下,擅自復印、掃描身份證。“比如有些單位和個人把身份證信息私自出賣,或用于其他不法目的,給市民的隱私安全造成了很大的危害”。
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解讀相關文章推薦
1.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
2.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全文
3.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解讀
4.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公布【公民必知】
5.八部門: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
6.八部門發(fā)布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
7.身份證新規(guī)出爐
8.一批新規(guī)7月1日起施行身份證可異地辦理
9.2015關于居民身份證全國異地辦理的問題解讀
10.2015關于建立居民身份證異地受理等制度的問題解答
【關于規(guī)范居民身份證使用管理的公告解讀】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