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愛情“努力”多少? -資料
某個周日在威爾和貝絲家吃午餐,看到這對情侶的相處情形,令我對自己的感情狀態(tài)感到沮喪,
為愛情“努力”多少?
。他們交往才5個月,已堪稱速配的感覺,兩人常常無意識地很有默契地做同一件事,讓人感覺彷佛是天造地設的一對。而我當下感覺,我像男友湯姆的備胎,因為交往了10個月的他,選擇留在家里看高爾夫球比賽,不愿意與我出門。對他來說,任何運動節(jié)目都好過跟我朋友講話。我羨慕威爾和貝絲毫不費力就能完美契合。我喜歡湯姆,但是我們相當名符其實地沒有共通點。我們沒有共同興趣(我:閱讀、上餐廳、看電影;他:運動、混酒吧、看電視);我喜歡假日曬太陽,他完全不喜歡假日;我喜歡談別人和感覺,他完全不喜歡講話。因為他毫不妥協地拒絕做他不想做的事,我們只有躺在沙發(fā)上才會見到面,我選擇看書,他則看電視影集回放。
值得努力的戀情
午餐后,我對貝絲談起對戀情的擔憂與保留。我早就放棄嘗試做湯姆喜歡的事,制造共同的聯系感,不覺得有何必要重新開始。“但是我也有努力維持跟威爾的關系,”貝絲說,顯然是在安慰我。她承認做了很多雜志里的建議,幫助改善他們的溝通。她承認對他顯然缺乏企圖心跟對她的工作沒興趣妥協。她不認為他“幼稚”的幽默感好笑,也認為他的朋友,有時連他講的話都很無聊。“可是,”她說,“戀愛就是這樣子。如果對妳很重要,就值得努力。”
我知道她是看到我需要“努力”我和湯姆的關系,想讓我好過一點。但我認為我寧可相信威爾和貝絲那種完美輕松的契合而載浮載沉。我知道所有兩性關系的公式和格言:“戀愛就是妥協;沒有完美的人,蜜月期不長久。”我知道維持關系需要勵志書的狂熱、兩性咨商,再加上咬緊牙關。我知道戀情需要努力。我的疑問是多少努力?如果妳一直努力能造就什么事嗎?甚至如果可以,應該這么做嗎?
找回最初的感覺
嚇人的是,“應該嗎?”的部分對大多數人幾乎都不切實際。在某個時候,工作倫理取代了浪漫希望,成為我們戀愛的指導綱領;我們似乎重視有對象的現狀,超過了我們真正有多喜歡對方這種微不足道的問題。“我們這個社會鼓勵穩(wěn)定男女關系的概念,”Relate兩性咨詢公司的克里斯廷.諾森說,“關系斷絕時人們會感覺失敗。所以問題就變成‘我一定要撐住,讓它繼續(xù)下去。’讓我們一直努力挽救關系。”
但是在我聽起來一直挽救關系并不有趣。我們談完之后,貝絲跟威爾的關系似乎也是。曾有一句歌詞寫到:“愛不是找到能一同生活的人,而是找到沒有他活不下去的人。”聽起來不太像貝絲和威爾。即使戀情有時變得辛苦了點,肯定還是能夠保留當初激發(fā)它的火花,讓“努力維系”變值得?似乎我們都忘了努力是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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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愛情“努力”多少?》(http://m.msguai.com)。愛情或許不容易,但如果不愉快的話又有何意義?愛情投資學
那頓午餐八個月之后,我和湯姆的關系繼續(xù)維持,也沒有任何契合的跡象,還有無所不在需要努力再努力的訓示,無論努力對關系的維持有無幫助。
心理分析:“妳對一件事物的投資越多,不論妳的工作、愛情或身材,對妳就變得越珍貴,”心理學家琳達.布萊爾說。就像等公交車等了40分鐘,妳投資了這么多時間,即使沒有車子來的跡象,會感覺想要的結果一定快到了。一旦我們投入了努力,“永不放棄”的.英國精神就會強化。當妳的人生和另一人緊密結合,誰有時間或力氣提出分手?
“重點是認清彼此的歧異過大時,維持下去的代價會讓妳自我改變太多,妳再也不是真正的自己,”臨床心理醫(yī)師賈尼絲.希勒說,“當人們的價值觀相符,喜歡彼此陪伴,身心兩方面都互相適應,關系比較可能維持。”我想意思是努力解決你們之間的問題是健康的,例如你們的溝通方式、結交哪些朋友、要不要結婚或去中國住一年。不過是要建立于,妳應該不必改變妳的核心自我,而且要求別人改變自我并不公平,更別說會讓妳變得很不可愛了。
不用“努力”去喜歡
那頓午餐一年后,我?guī)拓惤z把她裝箱的行李搬到她獨居的新公寓。我問她為什么決定放棄威爾,最后一根稻草是什么事?她認識別的對象嗎?不盡然,她告訴我,而是她產生了迷戀,跟一個同事搞注定沒結果的曖昧(對方已婚)。迷戀顯示出她跟威爾的關系所欠缺的:輕松。她跟那個男的可以談笑中互相“了解”。他們喜歡在彼此身邊而不用“努力”去喜歡。若是兩個單身的人,這比起一開始就得努力的平淡是很堅固的基礎。
心理分析:有些無形的東西,像藝術靈感或愛情,無法像六塊腹肌或研究文藝復興的學位那樣,透過系統(tǒng)性堅持的方法獲得。我想到市面上教導寫手們磨練杰作之路的工具書。如果妳愿意投入努力,各方大師都保證,就能寫出下一本暢銷書。妳當然可以──但努力要伴隨著某種靈感火花或天賦才行。努力仍有必要,但少了那一丁點特殊配方,再怎么努力都沒用。除非有人讓妳的心無法形容地融化,妳何必要努力去維護一段關系呢?
所以,我逐漸接受了在戀愛中努力不是答案。全世界的努力也不能創(chuàng)造愛情這種魔法,反正,在正確的關系中,何必為了幾條裂縫流汗?一年后,湯姆跟我仍然沒有共通點。最近我注意到,連我們的生理時鐘都不同步。我9點要上床(帶著一本書),8點起床;他看電視到午夜,失眠到4點。這對我們的愛情生活也沒什么幫助,但我發(fā)現我真的不在乎。他每天都能逗我開心。我欣賞他,尊敬他也信任他。我仍然在尋找共通點──發(fā)現我們真的有:我們都很喜歡彼此的陪伴。我們的關系當然要努力,我也努力去確保它茁壯(他就沒這么努力),但核心仍是想在一起的欲望,這點不需要任何努力去喚醒。
似乎我們都忘了努力是為了什么。相愛或許不容易,但如果不愉快的話,又有何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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