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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地高考”應朝“自由高考”方向發(fā)展
8月30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fā)教育部等部門“關于做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后在當地參加升學考試工作的意見”,明確要求: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有關隨遷子女升學考試的方案原則上應于2012年年底前出臺。袁貴仁強調,要確保符合條件學生的合法權益,同時也要防止高考
盼星星盼月亮,盼來的“異地高考”方案原來水中望月,鏡中看花。袁貴仁部長提出的條件不會有幾個農民工能符合,如果符合的話,也不再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民工。只有實現“自由高考”,千千萬萬農民工子女就地高考的希望才不會落空。
改革開放四十年來,經濟社會的迅速發(fā)展,加速了工業(yè)化、城市化的進程,大批農業(yè)勞動力向城鎮(zhèn)轉移,人口向城鎮(zhèn)流動、集中。據統計,2011年,義務教育階段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超1260萬人,且以年93萬的速度增長。2003年以來,義務教育階段上學已經實現以“流入地為主”?墒,隨遷子女“異地高考”怎么辦?憲法規(guī)定,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權。如果不能實現“異地高考”自由化,冠以嚴苛條件,那么保護進城異地務工人員權利將無從談起。
現有的招生制度是在計劃經濟時代建立起來的,大學招生地方化,高考的報名、錄取地方割據。面對招生計劃分配嚴重失衡,高考錄取分數線省際之間不平等,人們甚至驚呼:“北大是北京人的大學”、“復旦是上海人的大學”調查顯示,89.3%的人認為大學招生指標分配不公平。這也是引起“高考移民”的主要原因,突破藩籬,實行自由高考勢在必行。
地區(qū)教育資源有限,招生指標、升學機會是定量,隨遷子女流入便會擠占資源,加劇高考競爭的激烈程度。如果推行按地區(qū)高考人數投放招生計劃,直至實現高考自由化,既能緩解教育資源配置失衡,又從源頭實現教育公平,確保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享有公平的教育機會,遠勝于對現有教育制度的修修補補。
自由高考必將沖擊一些地方的既得利益。一項政策的出臺必然有一部分人受損,一部分人獲益,一部分人既不受損也不受益。在市場經濟體制逐步完善的今天,再以教育資源差異為借口,仍然維持高考各地為政的局面,將極大傷害億萬農民工的感情。權衡利弊,實現高考自由化獲益的是數以億計的農民工,而傷害的只是一些地方的早該讓渡的既得利益。(付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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