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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劍與短劍
古劍有短、長之分。長劍和短劍不僅形制不同,而且使用的技術也各異。古代劍術家有善用長劍者,也有善用短劍者。自漢唐以后,隨著劍的使用日趨衰落,劍的短、長之分似乎也逐步變得模糊起來,但還多少保存下一些痕跡。在當代競技武術的劍術中,已看不到劍的短、長之分的任何跡象了。
劍的起源是個十分復雜的問題,至今學界無定論。拋開起源問題不談,假如從劍的形制的確定和實用的廣泛性上說,我以為劍到了東周才正式發(fā)展成為一種重要的兵器,也才真正進人成熟階段,劍技,也就是劍的擊刺技術也才真正臻于鼎盛。東周的劍,又當分為春秋、戰(zhàn)國兩大階段。概括言之,春秋之劍較短,主要是青銅制品,至春秋末期,在吳、楚地區(qū)開始出現(xiàn)鋼鐵劍,如著名的湖南長沙楊家山六十五號墓中出土的鋼劍就是顯證。到了戰(zhàn)國,劍身普遍加長,青銅劍固然仍占主要位置,但鋼鐵劍已經(jīng)與日俱增。春秋時代的劍一般在50厘米左右,個別也有60厘米或稍長者;而戰(zhàn)國劍則常常在70~100厘米間,個別還有長達100厘米以上者。長短變化如此顯著,非常引人矚目。
劍身由短而長的變化,原因大致有三個。春秋以前,作戰(zhàn)以車戰(zhàn)為主,車戰(zhàn)所用兵器以長兵戈、矛、戟為主,短小的劍對戰(zhàn)車上的甲士而言,無直接斬殺之用,主要用途是“防險非!保从糜诜郎,用于棄車后的短兵相接。所以它可能主要配備給作為“致師”的虎賁(敢死隊性質(zhì)的步戰(zhàn)勇士)以及隨車步戰(zhàn)的“徒附”。到了戰(zhàn)國,騎戰(zhàn)步戰(zhàn)大大發(fā)展,迫切需要相應的短兵,劍的位置便驟然提高。這時,為提高殺傷力,劍體需要加長。這是其一。經(jīng)過長期實戰(zhàn)應用,劍的實用技術趨于成熟,技術的發(fā)展也要求劍身加長,并進而要求劍的形制多樣化,以適應不同技術的需要。這是其二。其三,冶金鍛鑄工藝的突飛猛進,特別是鐵兵取代銅兵的重大變革,使大大提高其堅韌度以延伸劍身成為可能。
在我看來,長劍的出現(xiàn)是我國古代劍技進人成熟階段的象征。從春秋末期到兩漢間的數(shù)百年間,長劍短劍并世而存,出現(xiàn)了風行海內(nèi)的“擊劍熱”,形成了為士大夫所尊的“劍崇拜”,這個時期可稱為我國歷史上劍的黃金時代。太史公以“論劍”與“道”相提并論,又產(chǎn)生了名為《劍道》的專著。這兩點可以視作“黃金時代”的主要標志。
長劍是短劍的延伸,淵源有自,不成問題。春秋短劍以吳、越制作的最精,為世人“押而藏之,不敢用也,寶之至也”。實用技藝也以吳越最發(fā)達,漢代民諺說:“吳王好劍客,民人多劍瘢。”就是最好的寫照。而《吳越春秋》中越女關于劍技的那一段人所熟知的議論,乃是先秦劍論唯一傳存下來的文字,境界之高妙,至今令人品玩不已。長劍則似乎最先出現(xiàn)于楚國。楚國的長劍應當是在吸收了吳、越的冶金技術和擊劍技藝的基礎上發(fā)展而來的。春秋末期,越滅吳,楚又滅越,楚國奄有了吳、越廣大地區(qū),直接吸取了吳越的優(yōu)秀文化,舉世矚目的“越王勾踐自作用劍”等吳越寶劍,不斷出土于戰(zhàn)國楚墓中,就是這一承襲關系的明證。所以,及至戰(zhàn)國時代,楚國的長劍便獨步于列國,成為天下矚目的利器。
楚人稱長劍為“長鋏”。“長鋏”就是長柄,是以長柄代稱長劍。屈原所謂“帶長鋏之陸離”,就是指這種長柄劍。楚國的長劍考古發(fā)現(xiàn)了很多,新中國建立初期,在湖南衡陽出土了楚國鐵劍十四柄,其中最長者140厘米,幾乎是現(xiàn)代一般表演用劍的2倍長。從一般格斗原理上推想,長柄劍既可以刺,又可以雙手揮殺,在這種鐵質(zhì)長劍面前,短劍便相形見絀了!尔}鐵論》卷九《論勇》曰:“荊軻懷數(shù)年之謀而事不就者,尺八匕首不足恃也。秦王憚于不意,列斷賁、育者,介七尺之利也!
荊軻攜帶的是長僅一尺八寸的匕首,王利器先生《校注》引《白孔六帖》云:“匕首,短劍也!逼溆梅ㄖ饕凇耙詣b擊”,一擊不中,便成空手。荊軻又但憑智勇而疏于劍術,所以擲劍不能成功,在秦王的七尺長劍面前,無能為力,只有聽憑宰割。秦始皇以長劍自救,使長劍的威力通過這一驚心動魄的歷史事件表現(xiàn)得淋漓盡致。
楚國的長劍是楚國兵力的象征,必定引起列國注意,而其中最為注意的是與楚國并立為強國的“虎狼之邦”秦國。秦昭王與應侯有過一段有名的對話,見《史記》卷七十九《范雎傳》:“昭王臨朝嘆息,應侯進曰:‘臣聞主憂臣辱,主辱臣死,今大王中朝而憂,臣敢請其罪!淹踉唬骸崧劤F劍利而倡優(yōu)拙。夫鐵劍利則士勇,倡優(yōu)拙則思慮遠。吾恐楚之圖秦也。’”這反映了楚國的鐵制長劍的確形成了某種軍事上的優(yōu)勢,對秦國構成威脅。
善于引進人才并積極學習六國之長,是秦國最終能統(tǒng)一天下的重要原因。據(jù)《吳越春秋》記載,春秋時代著名的“相劍家”薛燭曾活動在吳、越地區(qū),專門為吳、越國君鑒定寶劍。這位薛燭就是秦人。說明早在春秋末期,秦人就通過民間交往熟悉了吳、越寶劍的優(yōu)長,并且產(chǎn)生寶劍鑒定專家。
秦國當戰(zhàn)國之初的秦簡公時期,曾以政令形式要求官吏佩劍,這就是《史記·秦本紀》所載的“簡公六年,令吏初帶劍”。這一年是公元前409年。相同的記載又見于《史記·六國年表三》:“(簡公六年)初令吏帶劍。”另外,《史記·秦始皇本紀》后附的《秦紀》中也有簡公“其七年,百姓初帶劍”的記載。《史記》對同一件事的重復記載,表明司馬遷對這一歷史事件的鄭重程度,說明對秦國來講,這是一件意義深遠的事情。史學界對此記載一向都比較重視,許多學者都發(fā)表過富有意義的觀點。但,多數(shù)學者都是從劍的政治象征意義上思考問題的,忽略了劍作為武器的軍事價值和提倡帶劍的軍事目的。我以為秦簡公接連令吏帶劍,令百姓帶劍,著眼點就在劍本身。一個“初”字,說明在此之前秦人沒有佩劍習慣,或是秦的法律不允許帶劍。一個“令”字,又說明這是以政令方式強力推廣劍的佩帶,是在努力引進吳、越和楚國的先進兵器和戰(zhàn)斗技藝。對秦國來講,這是一項非常重要的改革措施,其意義不亞于后來趙武靈王的“胡服騎射”,所以太史公才三次加以載述。
劍的引進并不是特別艱難的事,難的是劍技的普及和提高。秦簡公的兩條命令,目的就是在秦國營造一個適宜劍發(fā)展的環(huán)境,借以提高秦國劍的綜合水平,終極目的是要軍隊掌握這種當時最先進的兵器及其擊刺技術,以提高軍隊戰(zhàn)斗力。這個道理不難理解。以吳、越和楚國為例,那里是劍的勃興之地,不僅鑄劍水平天下最高,而且擊劍水平也是最高的。春秋戰(zhàn)國以后數(shù)百年,一直到了漢代,吳地人民還保持著“尚勇輕死”的風俗,荊楚故地多“奇材劍客”。這是因為吳、越和楚國有喜好擊劍的傳統(tǒng)。所以,要提高一種兵器的總體實用水平,需要時間和環(huán)境,需要培植基礎,需要造就一支技術隊伍并形成傳統(tǒng)。絕不是一旦有了這種兵器便可以運用自如,因為這不符合冷兵器的實用技術特點。 我以為秦國正是自簡公起,開創(chuàng)了從楚國引進劍技的傳統(tǒng)。這一傳統(tǒng)被后來的秦王們所繼承。所以楚國創(chuàng)造了長劍及其技術——后世稱“荊楚長劍”,而真正受益的是秦。湖北宜昌戰(zhàn)國墓中曾發(fā)現(xiàn)了一柄制作精致的鐵質(zhì)長劍,據(jù)考古工作者研究,這里本是楚地,墓葬則屬于秦國,那么,這柄劍就很有可能是秦軍從楚國得到的戰(zhàn)利品。前已談到,秦始皇所佩帶的就是長劍。《史記·刺客列傳》載,秦始皇猝然遇刺,“拔劍,劍長,操其室。時惶急,劍堅,故不可立拔。虧得左右提醒‘王負劍’,負劍,遂拔以擊荊軻,斷其右股”!段倪x·吳都賦》劉淵林《注》云:“秦零陵令上書曰:荊軻挾匕首,卒刺陛下,陛下神武扶榆長劍自救!鼻乇R俑坑出土三柄劍,雖然都是青銅劍,但制作工藝極其精良,深埋地下兩千年,猶光潔如新,鋒利無比。其長度均在80厘米上下,柄長在20厘米以上,都屬于標準的長劍。我很懷疑這些長劍原本就是楚國出產(chǎn),是秦國的戰(zhàn)利品,或是由楚國工匠制作的,說秦人具有如此高超的工藝,令人難以遽信。
長劍的出現(xiàn)及普及,使短劍黯然失色,但這并不意味著短劍就此消亡了。長劍有其優(yōu)勢,這是事實,而短劍也因有它的特定技術而繼續(xù)存在下去。長、短劍同時存在,劍技內(nèi)容更豐富了。長、短劍并存的史實,我們從古文獻中可以得到一些認識。劍既有短、長之別,那劍技家們就必然會根據(jù)個人的傳授、功力、尚好而有所選擇,有的喜用長,有的喜用短;或以長制短,或持短破長,都會成劍技總體內(nèi)容的構成部分。《史記·司馬相如傳》司馬貞《索隱》引《呂氏春秋·劍伎篇》來解釋“擊劍”二字時,說擊劍是“持短入長,倏乎縱橫之術也”。這里“持短入長”四個字,前提既然是“擊劍”,“長”字必不指戈、戟類長兵,而是指“長劍”。顯然,這四個字主要是從短劍破長劍的角度來看待擊劍技術的。
《莊子·說劍篇》雖是寓言性質(zhì)的作品,但其中保存了一些重要的漢以前劍技史料。莊子以劍士身份去游說喜好擊劍而不惜劍士生命的趙文王,趙文王問莊子曰:“夫子所御劍長短何如?”此處“劍”字或作“杖”,“杖”是兵器的代稱?梢,長短劍各有千秋,劍士執(zhí)長執(zhí)短各隨所宜。
魏文帝曹丕擅長擊劍,他曾經(jīng)自言:“余好擊劍,善以短乘長。”曹丕曾經(jīng)以甘蔗代劍,擊敗了“善有手臂”的奮威將軍鄧展。據(jù)曹丕自述,他與鄧展“下殿數(shù)交,三中其臂,左右大笑。展意不平,求更為之”。曹丕接著說:“余言吾法急屬,難相中面,故齊臂耳。展言愿復一交,余知其欲突以取交中也,因為深進,展果尋前,余卻腳顙,正載其■,坐中驚視!
我們細審這段文字,能隱約體味到曹丕善于“以短破長”的劍技特點。曹丕說“吾法急屬”,這固然是有意使鄧展入彀,但持短破長,要法確在于步伐便捷,進退疾速,正如清初武藝家吳受所言:“短兵進退須足利”。所以,前引“持短人長、倏乎縱橫”八個字,“倏乎縱橫”正可借來為“急屬”作注。曹丕用的是以短破長的劍法,因此主要攻擊對方前臂,竟能“三中其臂”。對方則力圖“交中”,攻擊曹丕的面、胸。第二次交劍時,曹丕一改前勢,偽為深進,給予對方求之不得的機會,鄧展果然受賺“尋前”,曹丕乘勢移步換形,先發(fā)制人,擊中鄧展前額。很清楚,劍無論長短,關鍵還在法之高低,“三中其臂”是常法,需要深進時,照樣可以擊中其面,而且還是讓對家自己送上來。曹丕劍技不可謂不高明。
短劍與長劍的長度并沒有什么特定的標準,短劍最短的如上面所說的“尺八”,雖然又稱為匕首,但仍屬短劍范疇。短劍一個重要的技術是“以劍遙擊”,就是擲劍擊人,所用劍應比一般短劍更短些,不然就不好投擲。長劍的長度通常應在80厘米以上,最長的,以考古發(fā)現(xiàn)的實物看,前引衡陽出土楚劍十四柄,其中最長的一柄達到140厘米。廣州南越王趙昧墓發(fā)現(xiàn)的一柄西漢初的長劍,竟達到152厘米,堪稱長劍之冠!從技術上分辨,短劍主要是單手執(zhí)柄,早期的軍中短劍手多是一手執(zhí)盾牌,一手執(zhí)劍。后來不一定與盾牌相配伍。長劍在形制上的主要特點是把柄長,長柄便于雙手執(zhí)柄以奮力揮殺,所以長劍亦可以叫做“雙手劍”。
在我國歷史上,特別是在古代武藝發(fā)展演變的歷史上,短劍與長劍的此消彼長,時顯時晦,是一個引人入勝的文化現(xiàn)象,它蘊含著極其豐富的歷史信息,值得我們深人考察,仔細地解讀其中的隱奧。這篇短文僅限于從“源”的角度談了談我的粗淺認識,也可以說僅僅是開了一個頭而已。希望以后有機會再接著談下去,也希望能聽到讀者批評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