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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秦諸子論禮與法(下)
五、法家 法家以重"法"而稱于世.梁啟超說:"其發(fā)生甚早或竟在儒家前",其確立則在儒墨道之后[1](p78).春秋至于戰(zhàn)國,其代表人物多直接參與政治,為相于各諸侯國,如管仲、子產(chǎn)、李悝、吳起、申不害、商鞅等.而立言者則有慎到、韓非,又"<管子>、<商君書>雖非管仲、商鞅所作,然皆戰(zhàn)國末之法家言者之所推演薈集,其價值亦與儒家之戴記埒也."(p80)法家從思想傾向上說已如前面所言,有著儒法家、道法家、名法家的分別.
作 者: 王啟發(fā) WANG Qi-fa 作者單位: 中國社會科學院,歷史研究所,北京,100000 刊 名: 燕山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英文刊名: JOURNAL OF YANSHAN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年,卷(期): 2002 3(2) 分類號: B22 關鍵詞:【先秦諸子論禮與法(下)】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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