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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全日制研究生普通獎學金將調整為國家助學金
近日,記者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經省政府同意,就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機制提出實施意見,將現有的普通獎學金調整為國家助學金。從今年秋季學期起,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今秋開學后實施
按照實施意見,我省將完善研究生獎助政策體系,加大獎助經費投入力度,以政府投入為主,按規(guī)定統(tǒng)籌高等學校自籌經費、科研經費、助學貸款、社會捐助等資金,建立健全多元獎助政策體系,提高研究生待遇水平;建立研究生國家助學金制度。
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將現有的研究生普通獎學金,調整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用于補助研究生基本生活支出。研究生國家助學金范圍覆蓋我省研究生招生計劃內的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博士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10000元,碩士生資助標準每生每年6000元,并根據經濟發(fā)展水平和物價變動情況,建立資助標準動態(tài)調整機制。
研究生國家助學金所需資金,由中央財政和省財政共同承擔;加大研究生助教、助研和助管(以下簡稱“三助”)崗位津貼資助力度。高等學校要按規(guī)定統(tǒng)籌利用科研經費、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設置研究生“三助”崗位,并提供“三助”津貼。
設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
此外,我省將建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制度。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設立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用于獎勵支持研究生更好地完成學業(yè)。高等學校根據研究生學業(yè)成績、科研成果、社會服務以及家庭經濟狀況等因素,確定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的覆蓋面、等級、具體標準和評定辦法,并負責組織實施。
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向基礎學科和國家亟需的學科(專業(yè)、方向)傾斜。省財政對研究生學業(yè)獎學金所需資金給予支持,高等學校按規(guī)定統(tǒng)籌利用財政資金、學費收入、社會捐助等資金,加大獎助力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我省將完善配套政策措施,要求高等學校要綜合采取減免學費、發(fā)放特殊困難補助、開辟入學“綠色通道”等方式,加大對家庭經濟困難研究生的資助力度。按照有關規(guī)定,從學費收入中提取15%~25%的經費用于包括研究生在內的學生獎助工作。
我省將建立健全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全面實行研究生教育收費制度。從2014年秋季學期起,按照“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的原則,向所有納入全國研究生招生計劃的新入學研究生收取學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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