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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稅收宣傳及信息工作考核辦法
xx縣國家稅務局~年稅收宣傳及信息工作考核辦法
為了加強我縣國稅系統(tǒng)稅收宣傳和信息工作,不斷加大宣傳國稅的力度,提高國稅的形象,使稅收宣傳和信息工作再上一個臺階,為各級報刊、電臺、電視臺以及各級信息提供稿源,充分發(fā)揮稅收宣傳的窗口作用,增強公民納稅意識,樹立國稅新形象,促進內(nèi)外交流,溝通上下聯(lián)系,為領導決策服務 ,為地方經(jīng)濟服務 ,推動我縣各項稅收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辦法 。
一、考核對象:縣局各股室、中心、各征收單位。
二、考核要求:
(一)、成立我局稅收宣傳和信息工作領導小組。人員組成如下:
組 長:xxx
副組長:xxx
成 員:xxx,xxx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局辦公室,xxx同志任辦公室主任,負責《xx國稅簡報》的編輯,指導全局信息報導和信息采寫工作。
(二)、為確保稿源和稿件質(zhì)量,現(xiàn)重新確定兼職通訊員,人員如下:
xxx,xxx ,等
(三)通訊員要善于捕捉信息,及時報道國稅系統(tǒng)重大新舉措和好人好事,報道黨政部門支持、重視國稅工作的典型事例及納稅人為國創(chuàng)造財富的典型經(jīng)驗等一系列活動,每位信息員每月至少要向縣局信息組提供2-4篇300字以上的信息稿件,其他人員每月提供一篇以上。所有稿件由辦公室核后編成本局簡訊,并統(tǒng)一推薦到各級報刊、雜志社以及市、區(qū)局信息組。
(四)各股室、中心、征收單位的正副領導,年內(nèi)要深入基層調(diào)查研究,撰寫調(diào)研文章一篇以上(嚴禁抄襲,發(fā)現(xiàn)抄襲他人作品視為不完成任務),并要求被《xx國稅調(diào)研》采用一篇以上。
(五)本辦法列入崗位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nèi)容,希望各股室、各征收單位要從思想上引起高度重視,積極組織人員寫稿投稿,堅持不懈地抓好稅收宣傳報道工作,確保超額完成市局分配給我局的上稿任務。
三、獎勵辦法:
為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鼓勵廣大國稅干部職工積極組稿、寫稿,多出精品佳作,根據(jù)市國稅局信息考核辦法,并結合實際,制定本局信息工作激勵機制:
(一)采寫的稿件在《xx國稅簡訊》采用的,每篇給予5元的稿費獎勵。
(二)在《xx國稅快訊、簡訊》、《xx國稅調(diào)研》、《xx國稅紀檢監(jiān)察動態(tài)》等采用的,除按稿酬給予3倍獎勵外,另每篇給予50元的獎勵;在市級其他刊物采用除給予稿酬3倍獎勵外,另每篇給予100元的獎勵。
(三)在省級報刊、雜志、電視臺、電臺、《區(qū)局國稅簡訊(快訊)》、《區(qū)局國稅調(diào)研》、《區(qū)局黨風廉政簡報》等采用的除給4倍稿酬獎勵外,另每篇給予150元的獎勵。
(四)被國家級報刊、雜志、電視臺、電臺、總局信息等采用的,除給予稿酬5倍的獎勵外,另給予每篇200元的獎勵。
以上獎勵憑稿酬匯款單或有效證件領取。
四、先進通訊單位和個人評比條件和獎勵。
(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年終為先進通訊單位(辦公室外)。
1、各股室年投稿30篇,xx分局年投稿120篇以上。
2、被市級以上刊物(包括xx國稅簡訊、快訊、監(jiān)察動態(tài)、xx國稅調(diào)研)采用8篇以上的單位。
3、被《xx日報》以上刊物(包括區(qū)局各類信息、調(diào)研文章)采用3篇以上的單位。
(二)符合下列條件的年終評為先進通訊員(辦公室負責信息工作人員除外)。
1、年度投稿在24篇以上,被縣局以上單位采用10篇以上的個人。
2、被市局以上刊物(包括市局各類信息、簡報)采用4篇以上的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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