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運輸合同(通用15篇)
隨著時間的推移,合同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合同是企業(yè)發(fā)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大家知道正規(guī)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運輸合同,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關于運輸合同1
訂立合同雙方: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公路道路運輸服務管理規(guī)定,為確保公路運輸服務質量,維護雙方權益,規(guī)范相互合作行為,甲乙雙方經過充分協(xié)商,就甲方產品運輸服務事項達成以下條款,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第一條:甲、乙雙方基本合作義務:
1、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公路運輸業(yè)務,托運貨物主要為 及其他附屬廣告品、促銷品等;甲方按照單據實際數(shù)量予以結算,乙方應在運輸能力、運輸時間及運輸安全可靠性等方面滿足甲方的要求,并根據甲方的運量快速配備運輸工具,確保運輸服務質量;
2、 乙方在接到甲方運輸業(yè)務委托時,應嚴格按照甲方的委托事項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道路運輸任務,并對甲方的運輸業(yè)務全過程安全負責;
3、 運輸價格和運輸時間按雙方確認的合同附件I(運輸時間價格表)內容執(zhí)行,合同期限內不得單方面隨意改變運輸價格,包括門對門的一切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條:乙方須具備的資質條件: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營業(yè)執(zhí)照
2、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務主管部門核發(fā)的稅務登記證照及財務結算憑證;
3、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主管部門核發(fā)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4、 營業(yè)執(zhí)照的注冊資金不得少于100萬元的;
5、 具有三年以上公路運輸和配送經驗,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和必備的通訊設施;
6、 具有相應的運輸能力和必備的信息監(jiān)控手段,有完整的服務質量保證體系;
第三條:風險保證金
1、乙方承擔貨物風險責任:在貨車的擋板處接受貨物時起,至貨物到達卸貨地卸貨完畢止。
2、乙方同意在簽署合同時,向甲方一次性交納人民幣__萬元風險保證金,該保證金不計息,如貨物在乙方承運期間完好無損、保持原樣,甲方在合同期滿或終止后30天內返回給乙方。若繼續(xù)合作,風險金直接轉入下一次合作合同。如因乙方責任造成甲方損失,甲方則按銷售和因乙方原因甲方客戶對甲方的索賠金額從保證金中扣除,乙方擁有受損貨物的`所有權,乙方在不影響甲方銷售市場和甲方公司及產品聲譽的產前提下處理受損貨物。
第三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 __ 年__月__日 至 __ 年__月__日止。
第四條:運輸?shù)攸c、價格及時間
見本協(xié)議附件I:(運輸價格表)
第五條:運輸服務管理要求及事項約定
1、 甲方有運輸任務時提前一天以電話或傳真方式通知乙方固定的聯(lián)系人確認運輸委托內容,包括要求車輛到達甲方工廠的時間日期,要求承運的貨物數(shù)量,建議使用的車型、卸貨城市等。乙方接到甲方發(fā)貨任務通知時起,必須在一小時內給予答復并明確告知車輛號碼、司機姓名、電話等,并保證車輛按時到廠裝車,否則,甲方有權另行選擇承運單位;
2、 乙方提供的運輸車輛必須符合甲方的裝載要求;車況良好,貨廂內壁無凹凸不平之處,無水漬、油漬,干燥清潔、無滲漏、無毒、無異味及其他污染物,敞車必須配備蓬布、繩索及捆綁用的竹片等保護材料;
關于運輸合同2
托運方:
承運方:
簽訂日期: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貨物名稱、規(guī)格、數(shù)量、價款
品名:
規(guī)格:
單位:
單價:
數(shù)量:
金額(元):
二、包裝要求:
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guī)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tǒng)一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三、運輸辦法及運雜費負擔:
四、托運時間及地點:
五、到貨時間及地點:
六、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
七、付款辦法:
八:違約責任
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按貨物價值的 %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2、由于在普通佩特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錯報笨重貨物重量等而招致吊具斷裂,貨物摔損,吊機傾翻,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托運方專用線或在港、站公用線、專用鐵道自裝的貨物,在到站卸貨時,發(fā)現(xiàn)貨物損壞,缺少,在車輛施封完好或無異狀的情況下,托運方應賠償收貨人的損失。
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件(船)發(fā)運的承運方應償付托運方違約金 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3、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lián)動的'貨物發(fā)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九、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
托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關于運輸合同3
一、運輸合同的一般概念
我國法律中還沒有包含各種運輸合同的共同合同概念,運輸合同概述。單行法中是根據不同方式的運輸確定運輸合同定義的。民法理論中一般將運輸合同稱為運送合同,是指“由承運人將承運的貨物或旅客及行李包裹運送到指定地點,托運人或旅客向承運人交付運費的協(xié)議”。這一定義強調的是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意,強調了傳統(tǒng)民法理論中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與我國《民法通則》的合同定義是相吻合的。這一定義體現(xiàn)了從一般法上的定義演繹出特定法上的定義這一傳統(tǒng)邏輯方法。依此邏輯方法,還可演繹出許多專門運輸合同的定義。
民法理論上關于運輸合同的定義,來源于《法國民法典》所規(guī)定的合同定義,“合同為一種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數(shù)人對于其他一人或數(shù)人負擔給付、作為或不作為的債務!备鶕@一定義向民法一般原理溯源的話,“合同是引起民事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消滅的法律事實之一”:“在法律事實中合同屬于人的行為”:“在人的行為中,合同屬于合法行為”:“在合法行為中,合同屬于民事法律行為”:“在民事法律行為中,合同屬于雙方的行為”:“合同是發(fā)生債權債務關系的合意”。
以運輸合同為基點,向更抽象的法的原理方向分析,運輸合同的定義可以得出合乎邏輯的解釋。但是,由此向更具體的法律規(guī)范方向探索,傳統(tǒng)理論很難作出科學的解釋。第一,在現(xiàn)代市場經濟中,承運人和托運人及旅客之間存在嚴重的事實上的不平等;第二,當事人的“合意”,即傳統(tǒng)民法合同自由原則在各種單行運輸法中受到嚴格的限制,合同“協(xié)議說”在運輸領域中的個別情況下才得到證實。
二、運輸合同的種類及其劃分意義
社會分工和商品交換的發(fā)展,促使運輸業(yè)不斷革新,法學論文《運輸合同概述》。隨著運輸需求的持繼增強,運輸業(yè)中不斷更新運輸技術,采用新型新輸工具,擴大運輸設施。最終產生了方式更多、運距更遠、速度更快、更為安全的社會效果。運輸過程變得極其錯綜復雜。多樣化的運輸及其所產生的多樣化的運輸社會效果,產生了多樣化的運輸合同形式。
根據不同的標準,可以將運輸合同作出不同的分類。同一種類的運輸合同又可以依據其他分類標準進行二次分類或三次分類。因此,運輸合同呈現(xiàn)出多層次、多分支、相互交叉的模式狀態(tài),各種運輸合同共同組成一個完整的、獨立的合同體系。這一體系中各個層次、各個分支的運輸合同不僅具有共同的特征、共同的成立和生效等條件,而且又有明顯的區(qū)別。
劃分運輸合同種類的意義,首先是研究各種運輸合同的共同特征、從整體上把握其性質的需求;其次,是科學區(qū)分各種不同的運輸合同、正確認識不同經濟關系對合同法的不同要求,進而指導立法和司法實踐。
劃分合同種類的標準是多種多樣的,歸納起來有二大類。第一是理論標準,為了滿足理論研究的需要,法學理論上根據不同標準、從不同角度進行一般分類后再對各種合同進行二次歸類。根據法學理論,運輸合同屬于有名、諾成、雙務、有償合同并具有計劃性和經濟性,又歸于提供勞務類合同。第二是生產方式標準,立法和實踐中為了準確區(qū)分不同的運輸合同,根據各種具體運輸方式對運輸合同進行分類。兩種不同的分類各有其不同的意義,但又有相輔相成的關系,前者對后者有指導作用,后者對前者有論據作用。
從整體上研究運輸合同,需要對各種具體的運輸合同進行具體分析,因此,應該在法學一般原理指導下,根據各種運輸生產關系的特點,對運輸合同進行分類。當然,這種分類的依據和標準也不可能是單一的。
1、根據運輸對象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是借助運輸工具進行空間位移的人身和物品。依此將運輸合同劃分為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人身和物品各有不同的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對運輸條件要求不同,因而也會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劃分的意義在于二種合同的法律適用不同。
2、根據運輸是否跨越國界劃分的運輸合同
運輸對象的起運點、所經線路和終點均在一國境內的,為國內運輸合同。運輸對象跨越一國或者多國邊界的,為國際運輸合同或稱涉外運輸合同。這種劃分的意義在于前者適用國內法,后者則需適用有關國際公約和國際慣例。
3、根據運輸方式劃分的運輸合同
當代運輸方式主要是公路運輸、鐵路運輸、內河運輸、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與此相應,運輸合同劃分為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海上運輸合同和航空運輸合同。這種劃分的意義在于每種方式的運輸合同都有相應的專門運輸法 予以調整。不同的運輸合同的相互區(qū)別,在各專門運輸法中得到具體的表現(xiàn)。
4、劃分結果和意義
在立法和實踐中,上述三種分類均不是孤立的,而是綜合交叉、同時發(fā)生作用的。作用方式有以下幾種:
第一,以運輸對象標準為主,以國界標準和方式標準為輔。首先將運輸合同劃分為旅客運輸合同和貨物運輸合同,然后依國界標準進行二次劃分,即將旅客運輸合同再劃分為國內旅客運輸合同和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國內貨物運輸合同和國際貨物運輸合同;最后作三次劃分,分別將國內、國際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以運輸方式作更具體的劃分。最后的劃分結果是:
。1)國內公路旅客運輸合同、國內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國內河流旅客運輸合同、國內航空旅客運輸合同、國內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2)國際公路旅客運輸合同、國際鐵路旅客運輸合同、國際河流旅客運輸合同、國際航空旅客運輸合同、國際海上旅客運輸合同;
。3)國內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國內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國內水上貨物運輸合同、國內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國內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4)國際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國際鐵路貨物運輸合同,國際航空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河流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海上貨物運輸合同。
在作第二次劃分時,既可以把國界標準優(yōu)先,也可以運輸方式優(yōu)先,但劃分的最后結果是相同的。
第二,以國界標準為主,以對象標準和生產方式標準為輔。首先將運輸合同劃分為國內運輸合同和國際(涉外)運輸合同。然后,根據對象標準(或生產方式標準)進行二次劃分,即劃分為:國內旅客運輸合同和國內貨物運輸合同,國際旅客運輸合同和國際貨物運輸合同;最后做第三次劃分,即以生產方式標準(或對象標準)所作的劃分。這種劃分方式的最后結果與第一種劃分方式是相同的。
第三,以運輸方式標準為主,以對象標準和國界標準為輔。首先把運輸合同劃分為:公路運輸合同、鐵路運輸合同、內河運輸合同、航空運輸合同和海上運輸合同。然后,根據對象標準(或國界標準)進行二次劃分,最后以國界標準(或對象標準)進行第三次劃分。這種劃分方式的最后結果與第一、第二種方式仍然是相同的。
從形式上看,三種劃分運輸合同種類的方式最終出現(xiàn)的劃分結果完全相同,似乎這種方法上的'區(qū)分沒有什么意義。但是,從形式所表現(xiàn)的全部內容上分析,不同的劃分方式表明了不同的側重點和合同范圍,因而具有不同的法律意義。以對象標準為主劃分不同的運輸合同,其重要性在于將客運和貨運相區(qū)別,同時結合國界標準或運輸方式標準,使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各自成立為整體運輸合同下的子合同系統(tǒng),可以滿足理論研究、立法和實踐的不同需要。
以國界標準為主的劃分方式,其重要性在于將國內運輸和國際運輸相區(qū)別,同時結合對象標準和運輸方式標準,有利研究解決運輸合同的國內、國際統(tǒng)一和法律適用問題。以運輸方式標準為主的劃分方式,則體現(xiàn)了各國運輸立法的普遍性,F(xiàn)代各國大多是以運輸方式為依據進行運輸立法的,例如,我國已經制定的鐵路法、海商法、航空法等均以運輸方式命名。專門運輸法中一般劃分了客運和貨運,繼而又對客運和貨運劃分為國內運輸和國際運輸。
運輸關系中,旅客和貨物從出發(fā)地至目的地應當是不間斷的。經濟關系的這種特性,要求運輸起點和終點發(fā)生有機聯(lián)系。在兩點之間存在不同的區(qū)段或者不同方式的運輸。這種狀況導致了兩種特殊的運輸合同關系。第一是同一運輸方式中,由不同的承運人各承擔部分區(qū)段的相繼運輸。第二是由二種或二種以上運輸方式組合成的多式聯(lián)運。相繼運輸合同和多式聯(lián)運合同的合同主體、合同條件和效力以及法律適用問題尤為復雜。
三、運輸合同的產生和歷史發(fā)展
社會生產力的發(fā)展所形成的運輸勞動專業(yè)化出現(xiàn)以前,合同法所規(guī)定和調整的商品經濟范圍十分廣泛、籠統(tǒng),運輸合同在合同法中僅占極小的位置。運輸合同法有一個產生和發(fā)展的歷史過程。
1、古代沒有運輸合同的概念。
在商品交換不是普遍現(xiàn)象的古代,物品和人的運送距離一般都很短,較大規(guī)模和長距離的運送其本上屬國家職能活動并多用于軍事目的。這種運輸不能產生運輸合同關系。商人活動中所需要的運送,一方面由于物品數(shù)量較小、距離不長,另一方面由于途中安全的需要,因而運送行為是由商人自已完成的。當運送物數(shù)量較大、運距較長或者途中安全致使商人不能自行完成運送活動時,便雇傭他人、租賃他人所有的車船騾馬等工具來進行。
這種情況下,所形成的雇傭和租賃關系,大多都有相應的法律規(guī)定。雖然,“無論‘古代法’或是任何其它證據,都沒有告訴我們有一種毫無‘契約’概念的社會”,但是這種“契約”的粗糙和簡陋,遠遠不能形成“運輸合同”的思想。古代法對運輸事務的調整主要是圍繞所有權進行的,即對運輸中的物品以及運輸工具所有權的保護。如約公元前二十世紀的《蘇美爾法典》第3條規(guī)定:“不依照指定他的航線行駛而使船失事者,除船價本身外,應對船主人按……計算租船之資!
同時代的《埃什嫩那國王俾拉拉馬的法典》規(guī)定:“租用有牛及御者之車或船,在支付規(guī)定租費后,可以使用終日;如船夫不慎而致船沉沒的,則應照價賠償!毕嗤再|的更為詳細的規(guī)定則見于公元前18世紀《漢穆拉比法典》。在這一法典中,全部282條條文中,專門規(guī)定運輸事務的條文多達15條,還首次出現(xiàn)了“托運”的概念萌芽,法典第112條規(guī)定:“倘自由民于旅途中將銀、金、寶石或其所有的(其他動)產交付另一自由民。
托其運送,而此自由民不將受托之物交至所托之地,而占有之,則托物之主應檢舉其不交所托之物之罪,此自由民應按全部交彼之物之5倍以為償!逼渌麠l文則對運輸工具租賃、勞力傭、對運送物的責任、造船、航行、事故責任以及運價等做了詳細規(guī)定。從這些內容看,當時的商品交關系已經相當復雜,運輸合同的概念雖未形成,但已經包含在財產租賃、保管和人身雇傭契約之中。
2、運輸合同的產生和發(fā)展
最古老也是歷史上最發(fā)達的運輸是海上運輸,海上運輸與海上貿易至今還是同義語。包含海上運輸合同關系的海商法萌芽于公元前9世紀,是被稱之為“羅地海法”的航海貿易習慣法,其后又經中世紀私人對海事慣例編纂時期,形成了“奧列隆慣例集”、“海事裁判集”和“維斯比海法”,這些不成文法雖然只適用于當時歐洲某一地區(qū)的城市,還沒有形成一國統(tǒng)一的海商法,但確可以此看出當時海上運輸?shù)陌l(fā)展程度,由此可推斷出運輸合同關系是當時海事法的主要調整內容之一。
18世紀60年代自英國開始的工業(yè)革命,迅速帶來了社會關系的深刻變化。1807年,美國人富爾頓發(fā)明汽船;1814年,英國人史蒂芬遜發(fā)明蒸汽機車,實現(xiàn)了用蒸汽作動力的鐵路運輸,1825年和1830年,斯托克敦至達林頓、曼徹斯特至利物浦間的鐵路分別通車。工業(yè)革命導致交通運輸?shù)木薮蟀l(fā)展,運輸勞動專門化,運輸產業(yè)已經形成規(guī)模。
與交通運輸業(yè)的形成和發(fā)展同步,各國法律對運輸活動形成的許多社會關系、主要是運輸合同關系作了相應規(guī)定。最早制定鐵路運輸法規(guī)的國家是比利時,1834年比利時開始修建鐵路時,就以立法形式規(guī)定全部鐵路由國家經營;19世紀30年代,英美鐵路企業(yè)就開始實行較完整的客貨運輸法規(guī),其中明確規(guī)定了鐵路公司與利用者雙方間的權利義務關系。
海上運輸方面,早在蒸汽機船廣泛采用、海上貿易量空前增大之前,各航運發(fā)達國家就陸續(xù)制定了大批海上運輸法規(guī)。其中主要的有1651年英國《航海條例》;1681年法國《海事條例》;1807年《法國商法典》中的海商編,1894年英國《商船法》;1893年美國《哈特法》,等等。這些法中都不同程度地包含了運輸合同的規(guī)定。運輸合同在各國合同法中的地位日益突出。
但是,這一時期各國由于不同運輸方式的差異和不平衡發(fā)展,主要是由于海上運輸和鐵路運輸以及其他陸上運輸之間的差異和不平衡發(fā)展,對運輸合同的規(guī)定十分不同。
3、運輸合同在各國合同法中的地位
無論是大陸法國家還是普通法國家,都沒有一部完整、獨立、自成體系的合同法,更沒有這樣的一部“運輸合同法”。運輸合同法規(guī)范分散見于民法典、商法典和有關專門運輸法規(guī)中。
在大陸法各國,運輸合同與其它合同共同的一般性問題,如合同能力、效力、代理、時效等,都由民法典統(tǒng)一規(guī)定;運輸合同的特殊問題如承運人資格、托運人和旅客權利義務等則分散于民法典或商法典中。
民商分立國家立法順序為民法典在前、商法典在后。法、意、德、日等國的運輸合同法具有三大特點。第一,民法典中沒有運輸合同的專門規(guī)定。在《法國民法典》中,旅客和貨物運輸關系歸類于租賃契約類中的“勞動力及技藝的雇傭”,而水陸運輸者對受托運送的貨物所負的義務,被視為旅店主人所負的義務。以此判斷,運輸合同淵源于寄托法自無疑義。
第二,獨立的運輸合同出現(xiàn)于商法典中。在法、德、日商法典中,運輸合同作為獨立的合同種類作了較民法典更為詳細的規(guī)定,如《法國商法典》第一編第六章為《運送合同》,《德國商法典》規(guī)定了“運送營業(yè)”,《日本商法典》的商行為編中規(guī)定了“運送”。第三,“運輸合同”法律概念一出現(xiàn)就把一般運送合同與海上運送合同相區(qū)別,海上運送合同一般由法典中《海商編》專門規(guī)定,與船舶買賣、租船、海上保險等合同規(guī)定在一起而單獨構成專門合同法體系。個中原因值得深入研究。
實行民商合一制度的國家,如瑞士、舊中國,在民法中規(guī)定運送是獨立合同關系之一,同時在單行法中規(guī)定運輸合同法的具體內容。
英美合同法主要是判例法,運輸合同法的產生及內容難以總結,但包括運輸合同在內的有關運送方面的成文法卻有據可查,如1830年英國《運送人法》,1892年美國《統(tǒng)一買賣法》等。
4、現(xiàn)代運輸合同法
技術革命導致社會生產力的持續(xù)發(fā)展,交通運輸業(yè)發(fā)生了巨大變革。鐵路運輸和海上運輸?shù)囊?guī)?涨熬薮。19世紀末到20世紀初,汽車、飛機相繼問世。1885年德國人本茨制成以內燃機作動力的汽車,汽車很快便成為最主要的陸上運輸工具,各國根據汽車運輸?shù)男枰_始持續(xù)不斷地、大規(guī)模地修筑主要或是專用于汽車運輸?shù)墓。兩次世界大?zhàn)之間,各國普遍形成了縱橫交錯的公路運輸網絡。
1903年美國人萊特兄弟成功制作了以內燃機為動力的雙翼飛機并試飛成功,各國紛紛進行飛機試驗和制造,并于第一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用于作戰(zhàn)和軍事運輸。第二次世界大戰(zhàn)期間,飛機在軍事運輸中發(fā)揮了巨大作用,戰(zhàn)后則成為主要運輸方式之一。戰(zhàn)后,以電子計算機技術為標志的新技術革命,導致交通運輸業(yè)的全面發(fā)展,各種方式的運輸運量增大、速度加快、安全性提高。
交通運輸業(yè)的巨大變化,使運輸生產關系日趨復雜多樣,社會生活中人們經常要以運輸合同形式進行生產、交換和消費活動。運輸在全部社會生產活動中的重要地位,其所產生的特殊的社會關系等等,直接或間接導致了社會上層建筑主要是法律領域內的重大變化。
第一,運輸方式多樣化的同時,運輸生產的壟斷性加強,運輸利用者與運輸經營者訂立運輸合同的自由意志受到后者的極大的限制。
第二,運輸業(yè)普遍具有國家壟斷的性質。由于運輸業(yè)成為國民經濟的“命脈”之一,運輸業(yè)固有的軍事意義等等,國家普遍對運輸業(yè)實行國有化或者對私營運輸實行嚴格的控制,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同時受國家意志的限制,國家為了緩和矛盾,開始側重保護運輸利用人。
第三,運輸方式多樣化導致運輸合同的多樣化,在傳統(tǒng)的客運合同和貨運合同之外,出現(xiàn)了以運輸方式、運送物種類等多種標準劃分的運輸合同。第四,運輸業(yè)發(fā)展所帶來的國際貿易需求的增加,日益把一國經濟與他國經濟乃至世界經濟聯(lián)系在一起,一國的運輸往往直接或間接地關系到他國運輸,產生了統(tǒng)一國際運輸法(包括統(tǒng)一國際運輸合同法)的客觀需要。
與此同時,一國之內各種運輸方式發(fā)展不平衡的趨勢帶來了新的矛盾,一方面由于聯(lián)合運輸?shù)目陀^要求,另一方面由于各種運輸方式之間的激烈競爭,迫使國家采取各種手段進行調控,甚至直接進行行政命令和國家經營。
上述各因素在立法上表現(xiàn)為大量專門運輸法規(guī)的產生,如鐵路法、公路法、航空法,等等,每一專門運輸法中都對運輸合同有著專門、詳細的規(guī)定。在各專門運輸法中,民事法律規(guī)范與行政法律規(guī)范并存,但基本內容卻是運輸合同法規(guī)范。體現(xiàn)在專門運輸法規(guī)中的合同法及其各專門運輸法規(guī)本身,已經大大超出傳統(tǒng)民法、商法的范圍,傳統(tǒng)的民商法理論已經不能完全解釋這些現(xiàn)象,而應成為新的部門法,“經濟法”的范圍,成為經濟法學的研究范疇。
現(xiàn)代運輸合同法與早期運輸合同法相比較,特點是相當鮮明的。第一,運輸合同法對運輸壟斷者,即合同中承運人一方進行全面的限制,如資格限制、運價限制、運輸線路和時間的限制等。第二,運輸合同自由原則讓位于運輸合同法定原則。當事人只有在運輸法規(guī)沒有規(guī)定、沒有不同規(guī)定或許可的條件下才享有合同自由。承運人一方往往沒有合同的自由,而旅客和托運人一方只有訂立或不訂立合同的自由。第三,多種運輸合同責任形成,從傳統(tǒng)的不負過失責任制演變?yōu)閲栏褙熑、不負過失責任和過失責任多種責任制并存。
四、運輸合同的法律性質和地位
運輸合同在本質上仍然是商品交換的法律形式,商品交換是運輸合同這一形式的內容。但運輸合同所體現(xiàn)的商品交換的內容,有其特殊性。對于承運人一方,其所支付的,是自身活勞動(勞動力)即法律上所謂的勞務,以及物化勞動即運輸工具的消耗,其收取的是以運價為形式的等量貨幣;旅客和托運人支付運價,而換取自身或物品的空間位移這種“有益效果”的發(fā)生。
運輸合同產生和發(fā)展與合同的產生和發(fā)展不是同步的。合同的歷史長達數(shù)千年,但只是到了商品經濟發(fā)展為普遍的生產形式,由于商品流通的需要,才產生了運輸業(yè),運輸合同才作為運輸生產的基本聯(lián)系方式。
1、運輸合同法定原則
傳統(tǒng)合同法的基本原則,是由法律地位平等的雙方當事人通過自由協(xié)商,共同決定其權利義務關系。但傳統(tǒng)的合同自由原則,在運輸合同領域中從來就沒有普遍實行過,尤其是鐵路運輸業(yè)和航空運輸業(yè)發(fā)達以后,在相關運輸合同中受到很大限制。著名英國法律史學家梅因的論斷,“進步社會的運動,到此處為止,是一個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在運輸合同發(fā)展過程中得到的是相反的表現(xiàn),倒可以認為是一個從契約到身份的運動。之所以如此武斷地作出結論,看看現(xiàn)當代各國法律對承運人資格的嚴格規(guī)定就可以理解。
運輸合同領域中不是合同自由原則,而是合同法定原則,或者說是法定合同原則。合同自由只是在個別的、具體的運輸合同中得以體現(xiàn)。
法定合同原則主要來自于國家對整個交通運輸?shù)膰栏窆芾砗涂刂;其次,就少量國家允許的私營運輸部分,由于其仍然處于壟斷地位,普遍實行的仍然是標準格式合同。結果是,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的合同由不同程度地受到限制或者剝奪。在運輸活動中表現(xiàn)為:旅客和托運人一方的合同自由被承運人一方所限制或剝奪,其只有簽訂或不簽訂合同的自由,而喪失了選擇承運人、協(xié)商合同內容、擇選合同形式的自由;承運人一方的自由則被國家限制或剝奪,其要么就是具有國家身份的主體,要么是國家的代理,或受國家法律法規(guī)的嚴格限制。
法定運輸合同主要表現(xiàn)在:第一,國家強制訂立某些運輸合同,限制或剝奪合同一方或雙方的合同自由。這一表現(xiàn),在戰(zhàn)時的軍事運輸中特別突出。第二,法律規(guī)定強制性合同條款,當事人不得排除其適用。第三,法律對承運人資格和運輸營業(yè)進行嚴格規(guī)定和限制。第四,法律指定或設立專門機構對運輸業(yè)務和運輸合同進行嚴格監(jiān)督、管理和控制。
2、運輸合同法的地位
運輸合同法的地位是指其在包括合同法在內的整個法的體系中的位置,或者是說運輸合同法歸類問題,也可以說是運輸合同法與其他法的關系問題。
在公法和私法日趨混同的法制變化條件下,研究運輸合同法究竟是屬于公法還是屬于私法,并無特別重要的意義。但是,近代法律的發(fā)展總趨勢是國家的經濟管理職能和公共事務職能擴大,表現(xiàn)為公法的擴張,傳統(tǒng)私法的公法化。就運輸合同領域來看,國家管理職能涉及到合同的各個方面,運輸合同決不是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決定的。
民法和行政法二者歷史悠久,各自成體系并有較完整的理論體系。經濟法則是隨著國家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全面干預而形成的新的法的領域。經濟法不可能脫離整個社會的法的現(xiàn)象,而憑空產生,它必然同傳統(tǒng)的民法、行政法發(fā)生復雜的聯(lián)系。運輸合同,作為合同種類之一,其必然與民法中的合同具有有機聯(lián)系;作為國家對運輸經濟管理和控制的對象之一,又必然屬于行政法規(guī)定的范圍!敖洕,是調整國家在協(xié)調經濟運行過程中發(fā)生的經濟關系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而運輸經濟關系歷來是國家管理、干預的重點對象之一,因此,運輸經濟關系的基本法律表現(xiàn)形式――運輸合同,自應是經濟法的具體調整對象之一。
3、運輸合同專門化和國際、國內統(tǒng)一問題
。1)運輸合同專門化
運輸合同專門化是與各種運輸方式自成體系的生產方式特征直接相關的。與此相適應,國家對運輸?shù)墓芾硪彩菍iT化的,例如美國以三個聯(lián)邦委員會分別專門管理陸上、海洋和航空運輸,我國則以交通部、鐵道部和民航總局分別管理公路和水路、鐵路、航空運輸。所不同的是,美國有統(tǒng)一的運輸部對各運輸方式進行宏觀管理,我國則缺少相應的統(tǒng)一機構。
更為重要的是,包括運輸合同在內的運輸立法,是以完全依據各運輸方式經濟關系的特點和直接需要分別進行的,西方各國和原蘇聯(lián)的運輸立法不僅脫離了民法,甚至也拋開了商法典。我國運輸立法的現(xiàn)狀和取向亦與外國相同,目前已制定頒布了《鐵路法》、《海商法》、《航空法》和一大批專門運輸法規(guī)和運輸規(guī)則,公路法和公路運輸法也正在研究制定中。
上述狀況構成這樣一種態(tài)勢,即運輸合同法成為獨立的法律類型,運輸合同應視為不同于一般民事、商事或經濟的合同的獨立合同。運輸合成成為專門化的合同。
然而,無論何種運輸方式的合同,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的基本權利義務總是相同的;同時由于運輸方式的不同,又決定了不同的合同具有不同的內容。其異同主要表現(xiàn)為:第一,運輸法關于責任問題的強制性規(guī)范不受合同雙方當事人自由意志影響。第二,承運人的賠償責任受法律的限制(或者說受法律的保護)。第三,陸上運輸責任普遍小于海上運輸和航空運輸。
。2)國際統(tǒng)一
各國關于運輸合同不同的法律制度,給國際運輸帶來了嚴重的障礙。在海上運輸中,研究解決國際統(tǒng)一問題早在1873年就成為國際法學會組建成立的基本任務,其后于1897年海事、海商分離,又成立了國際海事委員會;1948年,成立政府間海事協(xié)商組織,這些活動陸續(xù)產生了多種國際公約。國際統(tǒng)一的部分實現(xiàn),最早發(fā)生在歐洲鐵路運輸領域,1892年歐洲各國制定了貨物運輸伯爾尼公約,公約的條款可以全部排除適用不同國家的法律或者取爾代之。這一公約的效力及影響不限于歐洲,幾乎遍及全球。在航空運輸和公路運輸方面,也同樣經歷了這樣一種運動。
所有國際運輸方面的國際公約,都具有一個相同的特點,即并不以直接實現(xiàn)簽約各國法律的統(tǒng)一為目的,而是為國際運輸提供了在公約范圍內管理運輸合同的實體規(guī)則。當某一國際運輸合同發(fā)生爭議時,法院必須適用公約的規(guī)定而不是適用某一國家的法律。這一特殊原則,使各國要么將國際公約轉化為國內法,要么規(guī)定國際條約優(yōu)先,國際條約優(yōu)先的原則在我國海商法、航空法中得到了完全的體現(xiàn)。
(3)國內統(tǒng)一
在國內運輸領域內,所面臨的基本問題不是運輸合同的國際沖突,而是各種不同的運輸方式如何協(xié)調發(fā)展、公平合理競爭問題。根據國家主權原則,一國的國內運輸完全是一國的內政,他國無權干涉。但是,由于一國的經濟、地理管理制度等因素的影響,各種運輸方式的發(fā)展很難平衡,經濟關系方面的矛盾和沖突無法避免。從法律制度上看,一國的法制從整體上是統(tǒng)一的,但各具體法、部門法之間的不協(xié)調、甚至矛盾和沖突幾乎也是常見現(xiàn)象。運輸合同法中這種矛盾和沖突也再所難免。因此,國內運輸合同的統(tǒng)一問題,雖然至今仍為世人所忽視,但其畢竟是客觀存在的社會現(xiàn)象。
五、運輸合同的法律特征
運輸合同是十分復雜的合同現(xiàn)象,從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對其法律特征作出不同的概括。
傳統(tǒng)民法依據當事人地位、合同行為、合意的目的和結果等,認為合同的法律特征,一是當事人之間自愿協(xié)商所達成的協(xié)議,是雙方或多方的民事法律行為;二是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三是合同所確立的關系是民事法律關系。從國內經濟合同法的角度,認為經濟合同除具有合同的一般法律特征外,經濟合同還有與其他類型合同相區(qū)別的自已的特征:
第一,經濟合同對當事人有特定要求;
第二,經濟合同是當事人之間的經濟協(xié)議;
第三,經濟合同直接或間接接受國家計劃的指導或制約;
第四,經濟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督洕▽W》(新編本)根據我國經濟合同制度規(guī)定,強調社會組織作為經濟合同當事人的法人資格,并指出,“經濟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所確認的是不同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在社會經濟生活中有兩個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前一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發(fā)生在生產(包括生產性消費)領域,這種商品交換關系是為了滿足雙方當事人生產經營或工作任務的需要,其直接后果則是生產了物質財富、非物質財富或完成了特定的工作;
后一種商品交換關系發(fā)生在生活消費領域,這種商品交換關系是為了滿足一方或雙方當事人生活消費的需要,其直接后果是生產了勞動力。這兩個層次的商品交換關系有不同的性質和特點,前者是為后者準備條件和服務的。體現(xiàn)在合同關系上,前者由經濟合同確認,后者由一般民事合同確認!边@一精辟論述將經濟合同與一般民事合同作了科學界定。
但是,“運輸合同”這一概念的產生,既不是根據現(xiàn)有民商法的規(guī)定,也不是根據前述商品交換的種類或層次,而是由運輸生產方式的特性直接決定的。在運輸業(yè)生產中,運輸方式多樣化,運輸對象既有貨物又有人身,交換內容是貨幣與貨物和人身的位移。這一活動中所發(fā)生的合同關系可以也必然被不同的法的部門調整,但各現(xiàn)行運輸法中規(guī)定的“運輸合同”,完全是以各種運輸生產方式的技術特性和國家的嚴格管理及其管理特點作為劃分依據的。我國現(xiàn)行《海商法》、《航空法》和《鐵路法》以及其它運輸法規(guī)當中,基本上是把客運合同與貨運合同相區(qū)別?瓦\合同可屬于一般民事合同,但貨運合同卻不能一概歸入經濟合同,除了涉外貨運合同屬國際運輸以外,還有托運人是公民的貨運合同,其不能適用《經濟合同法》。
我國民法理論和經濟法理論上,運輸合同屬于提供勞務的合同,合同標的是運送行為本身,而不是被運送的貨物或人身;其次,運輸合同是雙務有償合同,多數(shù)是諾成、標準合同,運輸合同整體上具有計劃性。這些特征的表述,一方面,是由于我國沒有民法典、商法典情況下,從傳統(tǒng)民法理論出發(fā),結合我國《民法通則》進行研究的結果。
另一方面,又是結合了我國《經濟合同法》的基本規(guī)定進行分析的結論。這個結論表明,運輸合同的特征既不同于一般民事合同,又不同于其它種類的經濟合同。研究方法上,明顯表現(xiàn)出民法原理加現(xiàn)行法律規(guī)定的模式。這種模式雖然對認識運輸合同的性質和法律現(xiàn)象具有指導意義,但由于我國交通運輸立法視野特別廣大,且現(xiàn)行運輸法中運輸合同的內容十分復雜。
而且在事實上,現(xiàn)行運輸合同法規(guī)范受運輸方式、運輸活動特點直接決定的特性相當明顯。因此,傳統(tǒng)民法理論在解釋運輸合同特征時,顯得蒼白無力;而經濟法理論根據現(xiàn)行經濟合同法規(guī)定分析運輸合同時,又顯得范圍過于狹小。
“運輸合同”體現(xiàn)的是比民事合同、經濟合同更為具體的、特定的經濟關系。運輸活動中發(fā)生的運輸合同具有獨特的法律特征。這些特征基本上是由運輸生產方式的特性決定的。因此,從現(xiàn)實生產方式特征和國家宏觀調控需要這二個基本出發(fā)點研究運輸合同,將更具有理論和實踐意義。以此出發(fā),筆者認為運輸合同有以下特征:
1、當事人自由意志法律化
合同的本質是合同自由。合同自由表現(xiàn)在訂立合同、選擇對方當事人、決定合同內容、選擇合同方式和協(xié)議變更合同等多個方面。早期法律不干涉當事人的合同行為以及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當事人的合意對雙方均具有相當于法律的約束力。社會生產力的持續(xù)發(fā)展導致壟斷產法規(guī),繼而導致國家對經濟生活全面干預,國家干預的基本形式之一就是限制合同自由。在運輸合同領域,限制合同自由發(fā)生的最早、最普遍。法律一方面規(guī)定運輸基礎設施公用化和國有化,另一方面對承運人、運價、線路、時間均詳加規(guī)定。結果是運輸合同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受到全面的限制。
然而,由于運輸合同仍然是合同,而合同的本質仍然是自由,假如剝奪當事人的全部自由,合同關系就不復存在,經濟關系就成為高度集中統(tǒng)一的計劃經濟模式,如戰(zhàn)時軍事運輸,所以,法律仍舊保留當事人一定的自由。自由的程度則取決于立法者對運輸合同關系(經濟關系)的認識和運輸關系對法的要求。這種要求表現(xiàn)為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
一般情況下,實行自由竟爭利大于弊的領域,當事人合同自由度大,反之則小。運輸業(yè)各種生產方式中,普遍不應實行自由競爭,因此,運輸合同自由度相當小。在運輸業(yè)內部,鐵路最不易實行競爭,鐵路運輸合同的自由最;而海上和航空運輸涉外性很強,可以實行有限競爭,運輸合同自由度較大;公路運輸可以適當競爭,則合同自由最大。
在這里,原本屬當事人的自由是否消失了呢?回答是否定的。在當代社會市場經濟發(fā)展水平越來越高情況下,公民和其它社會活動主體的自由度應該越來越高,而不應相反。合同自由不是消失了,而是取得了另外一種表現(xiàn)形式,即取得了法的表現(xiàn)形式。
具體合同當事人的自由不再完全以其個別表現(xiàn)為基本形式,而是取得了共同的表現(xiàn)形式。后者的內容是較前者更高程度的、更豐富的自由,F(xiàn)代社會中,每一具體運輸合同當事人行使其全部個人合同自由,既是不可能的,又是不需要的。當事人的合同自由法律化,更加符合當事人的利益;當事人利益的集合形成社會利益,二者在本質上并無矛盾之處。
2、承運人資格特定化
交通運輸業(yè)的國家中央集權,在運輸業(yè)歷史上是各國通例。中央集權主要表現(xiàn)在設立完備的中央和地方交通行政組織、對交通從業(yè)人員以全面管理、對運輸生產組織經營權實行特許制,對運輸業(yè)務進行嚴格監(jiān)督,等等。運輸合同當事人,一方為旅客和托運人,另一方為承運人。旅客和托運人是不特定的社會公眾,而承運人必須是具有特定資格的、擁有運輸能力的企業(yè)或經濟組織。運輸合同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固然是平等的。
但由于運輸組織的壟斷性和對全社會的影響巨大,事實上雙方不可能平等。同時由于運輸組織的社會意義,一方面,國家需要保護或扶持運輸企業(yè),或者由國家直接經營運輸業(yè)務,避免運輸企業(yè)經營失敗給全社會直接造成危害;另一方面,國家要保護運輸業(yè)利用者即社會公眾的利益,需對承運人給以種種限制、賦予種種義務。當事人自由意志的法律化,在這里主要是對承運人意思自由的限制,主要表現(xiàn)為承運人必須具有特定資格,承運人必須具有特定的身份。
運輸業(yè)的公用性和獨占性決定或國家經營,或以法律或行政特許方式允許私營,或兼而有之。西方發(fā)達國家運輸業(yè)歷經從私營到國家經營,又從國營到私營的運動。但這個運動過程不是同圓上向原出發(fā)點的回歸,而是螺旋式上升,即西方國家本世紀七十年代末至九十年代初的運輸業(yè)重返私營化和放松管理運動,僅僅是國家把經營權部分轉交給私人組織,從對運輸業(yè)的嚴格管理變?yōu)榉潘晒芾怼覐闹苯咏洜I方式和直接行政干預變?yōu)橐苑蛇M行更全面、更高級的間接管理。
從我國目前運輸立法狀況看,鐵路、民航、遠洋運輸也在經歷與西方發(fā)達國家類似的管理制度變革 .但這種變革決不是放棄對運輸業(yè)的管理和中央集權,實行私有化,而是變國家經營為企業(yè)經營,變行政干預為法律調整,變直接管理為間接調控。即使如此,絕大部分運輸企業(yè)如鐵路、航空、遠洋運輸企業(yè)仍然由國家所有或控股,這些企業(yè)的改革與一般國有企業(yè)的改革并不是完全相同的。
在運輸企業(yè)主體資格上,運輸企業(yè)首先應符合民法規(guī)定的法人條件,其次必須符合公司法的一般規(guī)定,這是毫無疑義的。但由于運輸企業(yè)的公用性和獨占地位,運輸企業(yè)還必須符合專門法的規(guī)定,如鐵路運輸企業(yè)必須符合鐵路法的專門規(guī)定,航空運輸企業(yè)必須符合航空法的專門規(guī)定,海運企業(yè)必須符合海商法的規(guī)定等等。即使是公路、內河等允許民營的運輸,運輸經濟組織和個體戶也必須取得相應的資格,在批準的范圍內從事經營。
3、運輸職能社會化
承運人所從事的運輸活動,面向的是社會公眾;承運人的活動不是孤立的、單一的,而是具有普遍的社會意義,即具有社會公共事務的職能。運輸職能社會化決定國家必須扮演投資者、建設者、管理者的多重角色,而承運人之所以能夠成為承運人,承運人的運輸活動范圍,以及對運輸活動結果所負有的責任,國家均以法律作出相應的詳細規(guī)定。
4、合同內容確定化
運輸合同法定原則,決定了合同的基本內容不是由具體合同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確定,而是由相應的專門法予以詳細規(guī)定,只有法律未做規(guī)定、沒有不同規(guī)定或允許當事人協(xié)商的,當事人才能行使合同自由。如上所述,運輸合同自由讓位于運輸合同法定,并非剝奪或限制了當事人的自由,而是將這種自由上升到統(tǒng)一的法的高度,合同自由取得了新的表現(xiàn)形式。
運輸合同內容的確定化,在我國鐵路法、海商法和航空法中有充分體現(xiàn),尤其是海商法和航空法,合同內容規(guī)定的詳細和完備,是我國前所未有的。在具體的運輸合同關系中當事人無需也不能就法律已有的強制性的權利義務規(guī)定進行磋商,法律已經充分地體現(xiàn)了當事人的意思,并且有效、平等地保護承運人和旅客及托運人的利益。
5、合同形式格式化
運輸合同格式化原本產生于運輸企業(yè)的壟斷和獨占性質,以及頻繁發(fā)生的運輸事務,決定具體合同雙方協(xié)商在事實上的不可能。由承運方制定格式合同,是運輸經濟關系產生的必然要求。在缺乏法律規(guī)范的情況下,格式合同會產生雙方的嚴重不平等;在國家直接經營的條件下,格式合同實質上成了法的表現(xiàn)形式,取代了法律,這種狀況不僅不能消滅當事人之間的不平等(合同一方是國家或國家的代理,另一方是公民或法人),更為嚴重的,是完全取消了競爭, 窒息了運輸經濟發(fā)展的活力。只有依法的具體規(guī)定產生的格式合同,即法規(guī)定的格式合同,才更符合當事人的自由意志,并保護和促進運輸經濟的發(fā)展。
因此,格式合同既是運輸經濟關系的必然要求,又是法律應當調整的對象。
運輸合同格式化,要求運輸單票證應根據有關運輸法的規(guī)定制定,格式化合同應表明法律規(guī)定的合同雙方的基本權利義務,重要的合同格式應當經國家運輸主管部門審查批準。
關于運輸合同4
合同號:
日 期:
訂單號:
買方:
賣方:
買賣雙方簽訂本合同并同意按下列條款進行交易:
。1)品名及規(guī)格____
。2)數(shù)量____
。3)單價____
。4)金額____
合計____
允許溢短裝__%
(5)包裝:
。6)裝運口岸:
。7)目的口岸:
。8)裝船標記:
。9)裝運期限: 收到可以轉船及分批裝運之信用證__天內裝出。
(10)付款條件: 開給我方100%保兌的不可撤回即期付款之信用證,并須注明可在裝運日期后15天內議付有效。
。11)保 險: 按發(fā)票110%保全險及戰(zhàn)爭險。____由客戶自理。
。12)買方須于__年__月__日前開出本批交易信用證,否則,售方有權:不經通知取消本合同,或接受買方對本約未執(zhí)行的全部或一部,或對因此遭受的損失提出索賠。
(13)單 據: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供已裝船清潔提單、發(fā)票、中國商品檢驗局或工廠出具的品質證明、中國商品檢驗局出具的數(shù)量/重量簽定書;如果本合同按cif條件,應再提供可轉讓的保險單或保險憑證。
(14)凡以cif條件成交的業(yè)務,保額為發(fā)票價值的110%,投保險別以本售貨合同中所開列的`為限,買方如要求增加保額或保險范圍,應于裝船前經售方同意,因此而增加的保險費由買方負責。
。15)質量、數(shù)量索賠: 如交貨質量不符,買方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30日內提出索賠;數(shù)量索賠須于貨物到達目的港15日內提出。對由于保險公司、船公司和其它轉運單位或郵政部門造成的損失賣方不承擔責任。
。16)本合同內所述全部或部份商品,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以致不能履約或延遲交貨,售方概不負責。
。17)仲裁: 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事項所發(fā)生的一切爭執(zhí),應由雙方通過友好方式協(xié)商解決。如果不能取得協(xié)議時,則在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guī)則進行仲裁。仲裁決定是終局的,對雙方具有同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仲裁機構另有決定外,均由敗訴一方負擔。仲裁也可在雙方同意的第三國進行。
。18)買方在開給售方的信用證上請?zhí)钭⒈敬_認書號碼。
。19)其它條款:
賣方:
買方:
關于運輸合同5
運輸合同是承運人將旅客或者貨物從啟運地點運輸?shù)郊s定地點,旅客、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支付票款或者運輸費的合同。運輸合同分為客運和、貨運合同和多式聯(lián)運合同。運輸合同一般均為格式條款合同。
(一)客運合同
客運合同自承運人向旅客交付客票時成立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或另有交易習慣的除外。
1、旅客的主要義務包括:支付票款,持有效客票乘運;按客票記載的時間乘運;按約定的限量攜帶行李;遵守安全規(guī)則等。
2、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向旅客及時告知有關運輸和安全的重要事由和注意事項;按約定的時間和班次將旅客運達目的地;不擅自變更運輸路線、運輸工具;保障旅客在運輸途中的安全等。
(二)貨運合同
1、托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向承運人準確表明收貨人及貨物的有關資料;按照約定的方式包裝貨物;作出危險物的標志和標簽等。
2、托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要求承運人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貨物安全運輸?shù)郊s定的地點;可以變更、解除運輸合同,但由此給承運人造成的損失應予賠償;要求承運人賠償因承運人的原因致使貨物滅失、短少所受的損失等。
3、承運人的主要義務包括:按合同約定調配適當?shù)倪\輸工具和設備,接收承運的貨物,按期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從接收貨物時起至交付收貨人之前,安全運輸和妥善保管貨物,否則要承擔賠償責任;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及時通知收貨人收貨等。
4、承運人的主要權利包括:收取運費及符合規(guī)定的其他費用;對因托運申報不實或遺漏造成的損失,請求賠償;對托運人未采取足以保護標的物的'包裝或安全包裝的,拒絕承運;對逾期提貨的,收取逾期的保管費;對不支付運費、保管費及其他有關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的運輸貨物享有留置權;對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的貨物,承運人可以提存貨物,不宜提存貨物的,可以拍賣或變賣貨物,提存價款等。
(三)多式聯(lián)運合同
多式聯(lián)運合同是指兩個以上擁有不同運送方式的企業(yè)為一方銜接地將貨物或旅客運送到約定的地點,托運人或旅客給付約定報酬的協(xié)議。
關于運輸合同6
(一)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及適用條件 1.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是指貨物托運人與公路運輸承運人,就用汽車運輸方式將托運的貨物運送到約定地點,托運人支付相應報酬,所達成的明確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xié)議。 2.公路貨運合同的適用條件 (1)我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shù)钠髽I(yè)與其他企業(yè)、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2)個人或聯(lián)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3)簽訂公路貨運合同的承運人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運的營業(yè)執(zhí)照。 (4)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lián)運,另行規(guī)定。
(二)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 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 (1)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shù)量及包裝標準 托運人必須如實填寫,貨物名稱不得謊報。需要說明貨物規(guī)格、性質的,要在品名之后用括號加以注明。在公路貨運合同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運輸貨物的實際數(shù)量,數(shù)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度量衡制度確定標的物的計量單位。貨物數(shù)量的計量辦法,凡國家或有關主管部門有規(guī)定的,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在合同中寫明交貨數(shù)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減量等。貨物重量應以公斤為單位證明。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當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種類、運輸距離、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選擇包裝種類,如“木箱”、“麻袋”等。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部標準(專業(yè)標準)規(guī)定;無統(tǒng)一標準的,按當事人雙方協(xié)商的暫行標準加以規(guī)定。 (2)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fā)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托運人應完整準確地填寫貨物發(fā)運地和貨物運送地的名稱,其所屬的省、市、自治區(qū)名也應清晰明確,收發(fā)貨人的名稱,是指發(fā)貨單位、或收貨單位的完整名稱。收貨人或發(fā)貨人的地址,即收貨人或發(fā)貨人所在省、市自治區(qū)城鎮(zhèn)街道和門牌號碼。發(fā)貨人在發(fā)送貨物時,應詳細填寫發(fā)貨人和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 (3)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運輸?shù)呢浳,要根據其性質、運輸距離、氣候條件等選擇適合的包裝、以及符合標準的車輛,以保證運輸質量,減少運輸途中的損失。為了運輸安全,對于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是指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shù)孽r活植物、生火加溫運輸?shù)呢浳镆约捌渌刑厥庖?guī)定的貨物。 (4)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由發(fā)貨人組織裝車的貨物,應按有關規(guī)定的裝載技術要求裝載,并在約定的時間裝載完畢。發(fā)貨人組織裝貨時,應認真檢查貨車的開體、車門、車窗蓋、閥等是否完整良好、有無機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車內是否清潔,是否有毒物污染,并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裝貨任務。收貨人組織卸貨時,應清查貨物在途中的損失量,并按有關技術規(guī)定卸貨,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安全卸貨。發(fā)貨人對貨物裝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收貨人對在貨物卸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5)貨物的交接手續(xù) 為保證收貨人及時領取所運貨物,發(fā)貨人應將領取貨物的憑證及有關單據及時交給收貨人,并通知其按運到日期,到貨物運達地點領取貨物。收貨人領取到貨物后,應通知發(fā)貨人。 (6)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托運人在交運貨物時,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間內,以文書、表式或電報等方式,向承運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運輸計劃,注明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度,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8)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通常公路貨運合同的運雜費由合同當事人自行協(xié)商確定。 (9)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對方當事人則應在協(xié)商規(guī)定的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作默認。由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提出答復期的,應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和考慮的時間。 (10)違約責任 (1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三)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承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數(shù)量、起止點,合理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 (2)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 (3)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扎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 (4)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2.托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時間準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fā)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人正常通車條件。 (2)負責裝卸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 (3)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設備,按規(guī)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
(4)托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人提供貨物說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費用(四)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1.托運人的責任 (1)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由于托運人發(fā)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藏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guī)定的行為。②錯報笨重貨物重量。③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guī)定制作標志。 (3)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托運人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guī)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托運人負責賠償。 2.承運人的違約責任 (1)由于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2)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人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并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無法從外部發(fā)現(xiàn));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托運人的過錯;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人責任的;其他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造成的損失。 (3)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人無償運到規(guī)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4)如果托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fā)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guī)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五)公路貨運合同中貨物的交接驗收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xù),做到責任分明。 托運人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xù)發(fā)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并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guī)定標準,承運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托運人發(fā)貨單上簽字;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后,收貨人和承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fā)現(xiàn)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注清楚。
(六)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公路貨運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是指經合同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和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公路貨運合同內容進行更改的法律行為。 公路貨運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貨運合同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歸于消滅的法律行為。 2.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運輸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并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xié)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門核準。 (3)因自然災害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zhí)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人應及時通知托運人提出處理意見。 (4)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復。
(七)公路貨運合同的違約金及索賠時效 違約金數(shù)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 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污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shù)膬r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guī)定。 造成車輛、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承、托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shù)臅r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次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十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內處理。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后十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八)公路貨運合同簽訂中當事人應注意的問題 1.注意運輸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條款的完備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公路貨運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這是各類合同的一個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合同條款的完備有助于當事人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有利于合同的順利履行,也便于當事人對合同問題發(fā)生爭議時的協(xié)商和解決。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不具備合同所規(guī)定的主要條款的合同無效。 2.按法律的規(guī)定和合同的規(guī)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路貨運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很多是由于客觀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當事人對自己的義務不明、或當事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明確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義務對當事人具有重要意義。法律所規(guī)定的義務是當事人應履行的最低限度的義務,當事人還可協(xié)商確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3.明確違約責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訴訟要求 雖經當事人謹慎注意,合同糾紛仍不可避免時,當事人應以法為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4.注意有關免責事項及訴訟時效的特別規(guī)定。
(九)公路貨運合同的糾紛解決方式 承、托雙方在履行公路貨運合同中發(fā)生糾紛時,應及時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關于運輸合同7
合同編號: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托運方(簡稱甲方):
承運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為保證雙方的合法權益,經甲乙雙方協(xié)商一致,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信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一、運輸貨物名稱、數(shù)量、運輸價格
二、運輸貨物起運地和到達地
1、運輸貨物起運地:
2、運輸貨物到達地:
三、運輸時間
1、承運日期:
2、到達日期:
3、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日期或甲方通知日期按時組織車輛運輸。
四、運輸方式及車輛要求
本合同項下運輸方式為汽車運輸。車輛為,上述車輛要求同時具備如下條件:
1、具備車輛行駛證、道路運輸證等應具備的有效證件;
2、已繳納當年度的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責任險、承運貨物責任險等保險。
五、貨物的裝卸及費用承擔
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卸由 負責,由 承擔費用。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安全的將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由收貨單位接收貨物,收貨單位在收貨或結算單據上進行簽收確認,乙方負責將收貨或結算單據及時交給甲方,收貨或結算單據是甲、乙雙方結算運費的依據。
六、質量要求及驗收
1、運輸質量要求:乙方應對運輸貨物采取妥善的安全措施,應當按照通用的足以保全貨物的方式對承運貨物進行包裝。
。1)裸露貨物進行苫蓋,保證運輸過程無飄灑、無丟失、無混料。
(2)應采取防潮、防雨、防盜等必要措施。
2、驗收:收貨單位根據本合同的約定及發(fā)貨方的發(fā)貨單對貨物的外觀及重量進行驗收;數(shù)量檢驗以收貨單位或 的計量衡稱重為計量標準。收貨單位收到貨物重量與發(fā)貨單位的磅差在 以內,磅差超出上述標準時,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按該貨物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格及造成的損失賠償。
七、運費結算
1、結算數(shù)量:
2、結算方式:
3、運費調整:
4、支付方式:
八、保證和承諾
1、乙方是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xù)的`企業(yè)法人,具有簽訂本合同的主體資格(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稅務登記證及組織機構代碼證等相關證照齊全、有效),不存在掛靠其他單位的情形;
2、乙方具備合法有效的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且其許可經營范圍符合本合同運輸貨物所屬類別;
3、乙方保證本合同運輸所用車輛所有權全部為乙方所有,不存在租用、借用其他單位或個人車輛的情況;為履行本合同所配備的駕駛人員具備駕駛本合同所用車型相對應的駕駛證,且具備與運輸本合同貨物相對應的道路運輸從業(yè)資格證;
4、乙方保證所提供票據的合法性和合規(guī)性,如果因乙方出具票據違反國家稅收和發(fā)票相關法規(guī)規(guī)定的,致使甲方遭受處罰受到任何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同時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重新向甲方開具票據。
九、風險轉移及賠償
1、本合同項下貨物交運給乙方后,自裝車時開始,貨物的毀損、滅失由乙方承擔損失賠償責任,但乙方證明貨物的毀損、滅失是因不可抗力、貨物的本身的自然性質或者合理損耗及甲方或收貨單位造成的除外;
2、乙方對貨物的毀損、滅失的賠償額為該貨物買賣雙方實際交易價格及給甲方造成的其他損失。
十、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接甲方運輸業(yè)務,將運輸?shù)呢浳锝桓都追娇蛻糁埃追娇梢砸笠曳浇K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點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
。2)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起運貨物的起運時間、行車路線,對乙方延誤或拒絕甲方所提出的正常貨物運輸?shù)模曳綉蚣追匠袚`約責任,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由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3)甲方有義務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和方式按時辦理結算。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保證提供完好的適運車輛及其它必備條件將承運的物資及時、快速、安全、可靠地運到甲方指定交貨地點。
。2)乙方保證提供充足的車輛進行運輸,如乙方在承運期內不能按本合同約定價格、甲方要求的運輸期限及時安全可靠的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按照市場價格另行組織運輸,完成本合同項下待運貨物的運輸,因此產生的運費差價由乙方承擔,費用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
(3)乙方應加強對承運車輛的日常維護和保養(yǎng),在承運車輛開始運輸前,應對車輛進行檢查,保持運輸車輛性能良好;未經甲方允許,乙方不得在運輸車輛上噴涂甲方企業(yè)文化標識;運輸車輛在道路運輸過程中應遵守有關交通法律法規(guī),進入提貨地或交貨地后,應遵守發(fā)貨單位或收貨單位廠區(qū)內的車輛限速及其他要求。
(4)乙方在裝車、卸車時應遵守甲方或收貨單位的現(xiàn)場管理人員的安排。
十一、安全責任及要求
1、在提貨及交貨過程中,乙方應遵守甲方及收貨單位的要求及有關規(guī)章制度,在裝運過程中增強安全及環(huán)保意識,進入甲方廠區(qū)須遵守甲方安全有關規(guī)定,確保人員健康安全;
2、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或違章超限等情形,應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因此造成的全部責任和損失;
3、在提貨及交貨過程中,應對周圍設施、設備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造成設備、設施的損壞,由乙方負責賠償;
4、為履行本合同乙方所使用員工在運輸過程中所發(fā)生的交通事故、其他人身傷亡事故及被罰款等情形,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
十二、違約責任
1、本合同履行過程中,一方未按本合同約定履行相關義務,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承擔因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2、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運費,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應支付運費 %的違約金;
3、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的約定按時將貨物運至指定地點,逾期到貨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當期運費 %的違約金,如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負責賠償;
4、乙方在運輸途中,如出現(xiàn)貨物破損、丟失、污染、雨淋、被盜、被搶等情形,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損失,貨物損失按同類產品當期交易價格賠償,若甲方被第三方索賠,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5、乙方未經甲方認可不得隨意變更送貨地點,如隨意變更送貨地點,乙方應同時承擔如下違約責任:
。1)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2)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的要求將該貨物繼續(xù)運至指定地點;
。3)乙方賠償甲方所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第三方索賠、貨物差價損失等其他損失。該賠償費用直接從乙方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以現(xiàn)金方式支付。
6、如乙方違反第八條承諾給甲方造成損失,乙方應負責賠償。
7、乙方擅自在車輛車身上噴涂甲方企業(yè)標識的,一經發(fā)現(xiàn),乙方應立即改正,并按每輛車一萬元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十三、其他事宜
1、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大寫 )。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直接在履約保證金中扣除,在本合同履行完畢后工作日內,甲方將剩余履約保證金一次性無息退還乙方。
2、本合同履行期間,如未發(fā)生運輸業(yè)務,承運期間屆滿,本合同終止,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十四、合同的解除
除本合同中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外,如出現(xiàn)下列情形本合同解除:
1、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擅自使用甲方的企業(yè)文化標識,以甲方名義從事有關活動,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的時間提供運輸車輛發(fā)運貨物,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3、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結算運費,超過三次時,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
4、一方出現(xiàn)其他足以影響本合同繼續(xù)履行的情形,另一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十五、爭議的解決方式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發(fā)生爭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六、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xié)商簽訂書面補充協(xié)議。補充協(xié)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合同有效期本合同有效期為合同簽訂生效之日至年月日。
十八、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執(zhí) 份,乙方執(zhí)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聲明:雙方簽訂本和同時已經詳細了解了本合同條款的全部內容,責任承擔條款無需特別標明,雙方已經充分了解了可能產生的風險和承擔責任。
關于運輸合同8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 址: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 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guī)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xié)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擔甲方指定行政區(qū)域內的全部產成品貨物的銷售運輸工作等事宜,達成如下協(xié)議:
第一條 承運內容
一、甲方將冷凍食品交給乙方承運,并負責準備好貨源(包括包裝物、助成物等物資)及運輸貨單由乙方運輸。
二、甲方負責安排線路。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安排的線路進行配送。
三、甲方有權根據市場需要調整產品運輸線路和網點。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第二條 各方權利及義務
一、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保證交給乙方的產品箱數(shù)正確,外包裝完好無損,箱體干凈,外箱標識清楚。
2、甲方支付乙方的運費標準按實際使用車型、裝載量(噸)、公里數(shù),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非保溫車一律不得投入大于200公里長線運輸)。
3、甲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shù)侥康牡。貨物托運后,甲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乙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乙方必須無條件服從安排。
4、甲方將針對乙方進行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結果記入檔案作為后期續(xù)約資質之一?己朔桨敢姼郊。
5、因線路變更或者其他原因導致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但必須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
二、 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的義務: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及時通知收貨人。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等,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在貨物到達后,產品沒有和奶站、網點交接確認前,負責產品保管責任。
2、乙方必須服從物流事業(yè)部現(xiàn)場調度,加強隨車人員管理,如有違反甲方操作規(guī)章制度,甲方有權通知乙方,并按甲方違紀處罰規(guī)定處理。
3、乙方須按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線路、?奎c運行,負責每天將甲方的'產品安全、保質、保量、準時送達,如有違約,除賠付產品損失外,乙方應付違約金1000元/次,且甲方有權中止合同。
4、甲方所規(guī)定的承運線路短時間修路須繞道行駛的,在不超過20公里范圍內乙方自行解決,超過20公里的乙方應及時向甲方匯報,雙方重新核定公里數(shù)。因修路原因造成的繞行,待原路恢復后,乙方應及時向甲方通報,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5、乙方在承運甲方產品時,如發(fā)生交通事故時,乙方應及時委托中轉甲方產品并第一時間報告甲方,委托中轉費用由乙方承擔。
6、乙方須安全行車,保障隨車人員(裝卸工)人身安全和產品安全。乙方按規(guī)定必須辦理人、車保險。運輸工具在運輸途中的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guī)而受到罰款、扣證、扣車等處罰或交通肇事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包括但不僅限于貨物延時到達產生的違約責任,亦應由乙方負責。因事故造成人員傷亡和產品損失的,涉及費用由乙方全額承擔。如發(fā)生重大傷亡交通事故乙方負主要責任的,事故處理完畢本合同自行終止。
7、乙方承諾將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為向甲方提供配送服務的隨車人員(含駕駛員及配送工)辦理合法用工手續(xù),由于乙方雇員勞動糾紛問題對甲方業(yè)務造成影響,甲方有權中止合同,且乙方將承擔由此對甲方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經濟損失。
8、乙方需提供優(yōu)質的服務,如因運輸服務質量投訴,經核實確認責任在乙方的,每發(fā)生一次承擔違約金500元,當月發(fā)生2起以上或年內累計發(fā)生5起,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
9、承包合同期間,甲方如站點撤并或市場上下量超過核載噸位15%以上,甲方有權調整配送線路和運輸車輛,并按實載噸位核算承運價格,但應提前三天通知乙方商定調整事宜。乙方因年檢、維修、保養(yǎng)等原因不能按時承運的,應提前三日通報甲方以便安排。甲方安排車輛代乙方承運時,除扣除當天運輸費用外并另外收取線路總費用10%的管理費。
10、未經甲方書面通知確認,乙方不得將甲方的任何貨運業(yè)務交付第三方,如經甲方同意雇用第三方支援作業(yè),而第三方之作業(yè)發(fā)生對甲方之任何損害視同乙方行為,甲方將根據合同約定要求乙方進行賠償,并從乙方運輸費用中進行扣除。
11、乙方在甲方需要時,須提供完整的車輛和司機檔案(包括司機姓名,身份證,車牌,車型圖片)。乙方要設專職人員負責甲方公司裝車事宜,維持好裝車秩序并做好線路的全程監(jiān)控工作。
12、乙方承擔甲方線路(自帶裝卸工),需保證甲方塑料包裝箱(包括托盤等物資)、玻璃瓶等包裝物的回收任務,若發(fā)生丟失情況,塑料包裝箱按30元/只賠償。乙方應認真做好塑料包裝箱在網點的交接、單據的填寫工作,及時向甲方反映網點信息。
13、乙方必須保證所配送的車輛具有低溫冷藏功能,并維護好車輛制冷系,配送產品到奶站、網點時車內溫度為8度以下,確保產品冷鏈的完整性。每天裝貨前30分鐘打開車輛制冷系統(tǒng),車廂內必須配備溫度實時跟蹤儀,以監(jiān)控產品冷鏈的完整。網點檢查和投訴每發(fā)現(xiàn)一次,不符合要求的,將處以壹仟 元的罰款,并賠償產品損失。累計3次投訴,本協(xié)議自行終止。
第三條 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一、經雙方核定乙方承擔由 _ 經 _ 至 _ 的配送線路,車型擬定為______________,費用(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一切有關運營費用)確定為____________元/日(如涉及多條線路運輸,詳見附件線路報價表)。簽訂此合同時油價 _元/升,市場油價漲跌幅度大于10%時,方可協(xié)商調整。
二、甲方按月兌付乙方月運費(含駕駛員工資、裝卸費、過境費等乙方車輛一切有關運營費用)。結算時乙方提供正規(guī)運輸發(fā)票,票到財務后一個月內運費打到乙方賬上。
三、客戶簽收回單是甲方支付乙方運費的必要條件,凡乙方無法提供客戶簽收回單的發(fā)貨,視為未完成。委托運輸超過3天仍不能提供客戶簽收原件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及未付出的運費中扣除相應訂單金額。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 甲方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貨物,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二、 乙方無充分理由不能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fā)運產品的,甲方有權另行安排車輛將乙方違約的托運貨物發(fā)出,并收取乙方違約金 元/次。
三 、乙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償運至合同規(guī)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到達,乙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次。
四、運輸過程中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凍損等,乙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甲方。
五、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guī)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損壞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在執(zhí)行中發(fā)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簽定合同雙方不能協(xié)商解決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第六條 合同終止
一、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但應提前30天書面告知對方。否則視為違約。
二、因乙方違反相關考核規(guī)定的,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
第七條 合同生效及其他
一、本合同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協(xié)議中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xié)商后可做出補充規(guī)定,補充規(guī)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任何對本合同的變更、改動,必須通過書面提請并經雙方簽字方可有效。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合同雙方各執(zhí)一份。
第八條 備注
甲 方: 乙 方: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蓋章: 蓋章: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關于運輸合同9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民法典》和國家有關運輸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利互惠的原則,經雙方協(xié)商一致,就乙方承運甲方貨物運輸事宜,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運輸貨物的品名:苗X。
二、運輸貨物起運地點、收貨到達地:從到。
三、運輸費用和結算方式:
運費:結算方式:一次性結算運費,甲乙雙方在運輸完畢后結算。
四、運輸方式:公路貨物運輸。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將貨物按乙方要求裝載、卸載、辦理貨物交接清單。
2)、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按時按量完成運輸任務的,甲方有權委托其它運輸單位承運該貨物。
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保證完成運輸量的前提下,甲方不得與第三方簽訂運輸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2)、乙方必須安全、準確地將貨物運到出庫單上注明的`單位地點,不能在未經甲方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將貨物運到其它地點。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所裝載貨物受損、差缺等,乙方賠償當次經濟損失給甲方。
六、對乙方承運車輛在運輸途中發(fā)生交通安全事故,乙方必須在1小時內通知甲方,車輛、人員安全責任由乙方全部承擔,與甲方無關。
七、違約責任:甲乙雙方如有違反本合同條款,按貨物價格的10%支付對方的違約金。
八、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履行完畢自行失效。
九、本合同若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xié)商解決。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運輸合同10
甲方:三河鎮(zhèn)場鎮(zhèn):余祥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陽通鄉(xiāng)個體運輸戶:黃俊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甲方修建龍橋鄉(xiāng)新寨梁村3。2公里水泥路,需要運輸沙石料,乙方現(xiàn)有大型雙橋車輛可供甲方沙石運輸使用,經甲乙雙方多次協(xié)商達成共識,甲方同意使用乙方車輛運輸甲方所需3。2公里水泥路面的全部沙石運輸,現(xiàn)達成協(xié)議如下。
二、 具體協(xié)商細節(jié)項目條款如下:
1、甲方所需用大河沙是王家沙,甲方給乙方結帳王家沙,乙方運到甲方使用料場,按每立方135元人民幣結算。
2、甲方所使用石子,乙方運到料場按每立方110元人民幣結算。
三、 付款辦法:乙方給甲方每運輸滿一萬元錢的材料和運費,甲方按百分之五十當場結算清楚。
四、 乙方給甲方所運輸甲方3。2公里水泥路的所下欠的百分之五十余款,甲方必須在20xx年12月31日之內全部給乙方結算清楚款項沙石運輸合同協(xié)議沙石運輸合同協(xié)議。
五、 甲方邀請乙方擔任龍橋鄉(xiāng)新梁村3。2公里路的沙石運輸,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甲方施工用料,否則,造成停工待料,由乙方負擔責任。
六、 乙方在甲方正常施工開始,乙方負擔甲方的.全部沙石運輸業(yè)務,甲方不得安排其它任何車輛拉料進場(除長途沙石)。如甲方自己小車運料進場,乙方無權干涉,除此之外,甲方違約時,甲方必須一次性全部結清前期的一切料款和運費。
七、 以上合同是通過甲乙雙方認真考慮,達成共識,所簽訂的本合同,任何一方都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反悔
如有任何一方違約,需負責承擔運輸總款的百分之二十的違約補償金。
八、 本合同一式三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沙石運輸合同協(xié)議合同范本。
公證人簽字: 甲方:
乙方:
20xx年 月 日
關于運輸合同11
合同編號:_________供方:_________需方:_________簽署地:_________經供需雙方友好協(xié)商,供方同意以火車運輸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簽署地:_________
經供需雙方友好協(xié)商,供方同意以火車運輸方式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期間為需方發(fā)運工業(yè)燃料油,具體條款如下:
一、產品名稱及數(shù)量
工業(yè)燃料油_________噸(以鐵路實際發(fā)貨結算單為準)。
二、產品價格及運輸費用
雙方商定火車裝車價格為_________元/噸(不含運雜費),運雜費由需方承擔。
三、結算方式
銀行匯票或匯兌(電匯、信匯)方式付款,先款后貨。
需方應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將全額貨款劃入供方銀行帳戶;款到后供方開始辦理請車事宜。如果因為鐵路部門原因造成火車不能發(fā)運,供方于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到銀行辦理貨款退回業(yè)務,同時本合同自行終止。
四、貨物到站
按需方向供方提供的《_________鐵路運輸服務定單》的要求發(fā)送至到站。
五、交貨地點
供方火車裝車場;需方現(xiàn)場驗收。
六、計量
采用鐵路槽車檢尺計量。在計量誤差≤千分之三點五范圍內時,以供方出廠計量為準,超出計量誤差范圍時,供需雙方協(xié)商解決。
七、產品質量
產品執(zhí)行供方企業(yè)標準-----Q/SYHS0013-20xx(合格品)。
八、其它約定事項:
1. 任何一方由于停工檢修(一周以上時間的)等原因,而不能按時履行合同時,應提前半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后,方可暫停提供貨。
2. 需方在卸車前應檢驗經供方認可的鉛封,如果有破損應及時通知供方,雙方協(xié)商解決。
3. 需方對質量有異議,應于卸車前當場提出并及時通知供方;對接卸后提出的異議供方不予認可。
4. 根據有關行政主管部門的.要求,需方只能用于電廠助燃用油、城市燒火用油和船舶用油,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需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違約方負全部責任。
十、合同未盡事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為準。
十一、合同有效期限
貨款到帳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經供、需雙方簽字、蓋章后傳真有效)。
供方: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簽章) 代表:___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章) 經辦人:_________(簽章)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運輸合同12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xié)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具體包括:
一、甲方按照每車價格360.00元記,截至目前共拉106.3噸,共計38268.元,大寫(叁萬捌仟貳佰陸拾捌元整)。
二、未按合同規(guī)定配車發(fā)運,承運方應承擔全部違約責任,賠償托運方因此所造成的.所有損失。
三、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要保持貨物的完整,每車需采樣化驗、司機簽字、煤樣留底,如出現(xiàn)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等,按換煤處理,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煤價、稅費、包裝費、運雜費等)賠償托運方。
四、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交通事故,由承運方承擔全部責任。
五、本協(xié)議從20xx年9月1日起至20xx年4月1日止生效,雙方應遵守執(zhí)行上述協(xié)議不得無故違約。
六、如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到托運方住所地有管轄權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2份,雙方各執(zhí)1份自雙方蓋章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運輸合同13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和乙方依法設立且合法存續(xù),雙方本著公平、平等、等價有償和誠信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
第一條:運輸費用
1、甲乙雙方建立戰(zhàn)略商業(yè)伙伴關系,乙方給甲方最優(yōu)惠的價格。
2、運輸費用以甲乙雙方簽章確認的乙方報價單為準,暫定
3、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對甲方的貨物造成損壞、丟失的風險責任由乙方承擔,對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負責。
第二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1、乙方車輛按計劃時間正常到達甲方指定工廠或倉庫,如廠方無法即時裝貨,所產生的.壓夜費用為100元/天,由甲方支付。
2、本次運輸貨物噸金額總計為()
第三條:其它
1、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友好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則提交人民法院管轄,訴訟解決。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年月合同期滿前二個月,雙方可商議續(xù)約,協(xié)商一致,另行簽訂續(xù)約合同。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二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關于運輸合同14
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甲方貨物需要使用運輸工具配送至甲方的指定地點,乙方承諾有足夠運力承運甲方貨物,茲此雙方訂立本協(xié)議,以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并共同遵守之。
第一章 運輸工具
一、運輸工具數(shù)量、質量要求
甲方貨物交乙方運輸,乙方提供運輸工具為適合甲方貨物運輸?shù)?_____________ 貨車,共計 ________ 部車輛,車號分別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運輸工具就保持整潔,以適合甲方貨物運輸品質要求及貨物安全需求。若乙方運輸工具質量不良致甲方貨物受損,乙方應按貨物預達目標城市零售價的一倍賠償甲方損失。
二、運輸工具性質要求
乙方承運甲方貨物之運輸工具必須是乙方自有或與乙方簽署雇傭/租賃協(xié)議之運輸工具。前述運輸工具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責任。(不限于對甲方造成損害的賠償責任,均由乙方負責承擔)
三、運輸工具合法性要求
乙方用于履行本合同的所有運輸工具必須證照齊全,符合營運要求,且需向甲方提供其明細及相關資料或復印件為本合同附件。相關資料包括行車執(zhí)照,營運證,司機身份證等;除上述資料外乙方有義務按甲方要求提供其它證明。乙方對承運運輸工具的任何變更應提前一日書面通知甲方并附相關資料,否則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解釋或白日做提供其它運輸工具承運。
第二章 承 運
四、操作規(guī)范要求
1。 甲方應在使用運輸工具前由專人負責通知乙方以便乙方準備。乙方接到前述通知,必須派專人負責在甲方指定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領取貨單并簽收確認接單時間,若非乙方指派專人領取,領取人必須持乙方出具書面證明方可領取。
2。 乙方必須在甲方規(guī)定的時間內到甲方指定地點憑甲方提供有效出貨單提取承運貨物。乙方提貨物時,應憑甲方出貨單對交運貨物品種,數(shù)量,規(guī)格等進行清點,拒絕破損貨物裝上運輸工具。雙方確認無誤,后,在出貨單上簽上認后,乙方運輸工具方可離開倉庫。若簽認后發(fā)現(xiàn)有破損,丟失,缺少,一律由乙方自己負責,且需按該貨品市場零售價一倍賠償。
3。 甲方有權對乙方要求一部運輸工具送多家客戶。乙方按要求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接貨地點。其它再次的運輸費用由甲方支付。
五、送貨安全性要求
1。乙方應保證貨物運輸途中的安全,如因意外事故和其他糾紛造成貨物破損,丟失,乙方除承擔全責任外,需按市場零售價一倍賠償,且所發(fā)生的弄事,民事糾紛與甲方無關。
2。 在運輸途中一旦發(fā)生貨運事故,乙方應在事故發(fā)生起半小時內通知甲方,乙方亦采取補救措施,防止損失過大,乙方應做好貨損及事故記錄并取得相關證明。
3。 乙方不行以任何理由扣留甲方運輸貨物,否則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返還原特或要求乙方按貨物到達之零售價一倍賠償甲方相應之損失。乙方承諾不以任何理由留置貨物,否則造成甲方損失應當承擔相應責任。
4。 除特殊情況,如天災,路壞,天氣造成貨物運輸?shù)⒄`,不予賠償。
六、送貨的及時性,準確性要求
1。 乙方必須按甲方規(guī)定時間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地點,并與收貨人當面點清貨物。如配送中發(fā)生異常,應立即與甲方聯(lián)系,以便甲方及時處理,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處理意見辦理。否則,因此而造成貨物遲送或錯送,乙方必須與甲方協(xié)商處理,可扣除當月運費10%作為處罰,扣罰余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2。 乙方在抵達目的地時,應確認收貨人身份與甲方指定的收貨相符并取得有效收費憑證。(收貨憑證應有收貨人簽字蓋章),因簽收無效或有誤造成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應明確貨物的交費地點及有權收貨人。
3。 因乙方示按約定向甲方指定收貨人,送貨地以外的第三人或地點交付貨物,臻使甲方之客戶不能如期收回貨款或其他款,貨損失的,乙方必須承擔一切責任并賠償損失,并扣除當次運費的20%作為違約金?劭罱痤~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4。 乙方應在甲方規(guī)定時間內把貨物安全送至指定地點。若乙方逾期。乙方需在逾期后最短時間內將貨物送至指定地點,且必須承擔逾期造成的一切責任與損失,如收貨人因逾期拒收貨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甲方有權扣除當次運費10%作為處罰,扣款金額在當月運費中扣除。
5。乙方需在甲方規(guī)定時間內將收貨人簽收憑證交回甲方,否則甲方不予結算運費,若乙方逾期交回或將憑證丟失,破損所造成之甲方貨款等一切損失,由乙方賠償。
6。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之(運輸車輛管理規(guī)范),前述管理規(guī)范為本合約之附件。
日期:
關于運輸合同15
甲方(托運人):____________
乙方(承運人):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協(xié)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guī)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貨物運輸期限從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日為止。貨物運輸起止點_________到____________。
二、貨物運輸期限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具體貨物收貨人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協(xié)議的附件與本協(xié)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須按照貨物買賣合同約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
四、乙方須按照運單的要求,在約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五、甲方委托乙方的`運輸貨物總價為人民幣用總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元。
六、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同時應協(xié)助收貨人親筆簽收貨物以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如乙方聯(lián)系不上收貨人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有責任協(xié)助乙方及時通知收貨人提貨。
七、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避免暴曬、雨淋,確保包裝及內容物均完好按期運達指定地。運輸過程中如發(fā)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確認數(shù)量并按照甲方購進或賣出時價格全額賠償。
八、因發(fā)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xié)調;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時到達,乙方須在最短時間內運至甲方指定的收貨地點并交給收貨人,且賠償逾期承運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xié)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xié)商解決,協(xié)商不成,可向甲方住所地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協(xié)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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